多造纸企业被环保部挂牌督办
2010-07-07 09:00:01.0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喻小唛
- 摘要:
- 为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高排放行业污染反弹势头,环境保护部决定暂停广东省汕头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徽省宣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等5个地区新建、扩建造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CPP114】讯:7月6日,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向媒体公布了2010年首批挂牌督办案件,广东省汕头市等5个地区的造纸企业因为环境违法问题突出被挂牌督办,而一同上了这个“黑榜”的,还有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绿源污水处理厂等9家企业。
461家企业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约占21%,312家正常生产的企业超标率约为20%
今年3月至5月,环境保护部对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宁夏14个省(自治区)53个地市的461家制浆造纸企业污染状况进行了督查。结果显示,461家企业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约占21%,312家正常生产的企业超标率约为20%。
在督查的53个地市中,广东省汕头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山东省临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等4个地区制浆造纸企业存在各类环境违法问题集中,环境违法企业比例都超过50%。
安徽省宣城市虽然违法问题比例未超过50%,但7家在生产的企业有4家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个别企业偷排未经处理废水。
为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高排放行业污染反弹势头,环境保护部决定暂停广东省汕头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徽省宣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等5个地区新建、扩建造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在督查的其他省市制浆造纸企业中,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绿源污水处理厂、河南省新乡市亨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营口造纸厂、湖南省常德天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金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左营造纸厂、贵州赤天化(5.08,0.14,2.83%)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圣龙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均存在擅自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决定将这9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列为2010年环境保护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
相比2007年、2008年造纸行业70%—80%的排放超标率,现在情况已有明显改善
“我们这次督查实际上是对前几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效果做个摸底。相比2007年、2008年造纸行业70%—80%的排放超标率,现在的情况应该说是有明显改善了。”环保部环境监察局稽查处的负责同志表示,不仅企业超标比例在下降,而且超标的程度也有改善。
他说,前几年对造纸企业的环境执法中,经常发现企业超标排放几十倍的情况,而这次被挂牌督办的地区和企业大部分都是轻微超标。
“因为执行了新的排放标准,目前企业的稳定达标排放能够到70%已经相当不易。”这位负责人所说的“新标准”,指的是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不达标,就死掉。”面对新标准及严格的政策措施,许多企业积极整改,而各地关停小造纸的行动一直在持续。
“我们这次督查的重点之一就是要查该关停的有没有真正停下来。”环保部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被督办的辽宁省营口造纸厂就是未按照要求,擅自恢复生产,废水超标排放。而汕头市井都彬湖造纸厂、井都湖西亨联造纸厂、丹凤造纸厂等3家企业在2008年被取缔关闭后,有擅自恢复生产迹象。
“有些造纸厂的治污设备就是形同虚设!”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主任熊跃辉告诉记者,他们查处的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绿源污水处理厂承担着造纸企业的治污任务,“对这个厂根本不用做水质抽样检测,违法事实非常清楚,这说明我们的监管还必须加强。”
污染物总量减排已经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
陶德田表示,环境保护部要求有关省区(市)的环保部门对挂牌督办的五个地区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跟踪督促整改。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生产设备及能力,督促地方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从以往挂牌督办的情况看,被督办单位落实情况还参差不齐。熊跃辉透露,华北督查中心已将这几年督办的50多个项目作为以后督查的重点。
与往年相比,环保部今年的“挂牌督办”似乎迟了些、少了些,较之以往,此次的督办稍显低调,但措施手段依然硬朗。
环保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去年,环保部出台了《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虽然挂牌督办的程序比以前复杂,但是更规范更有影响了。
“与以往相比,挂牌督办之所以用的少了,关键在于环保执法的手段正在走向多样化。”这位人士指出,在全国范围内,污染物总量减排已经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这一手段非常有力,各地主动减排主动治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另外,“区域限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等做法、手段的影响力也在发挥,这些措施的综合起效,正在力促减排目标的实现。
被挂牌督办的五地区部分企业(链接)
●广东省汕头市造纸企业环境违法案
汕头市华氏纸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海德造纸厂、汕头市澄海区振业纸品厂、汕头市澄海区锦盛纸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恒欣纸品厂、伟佳造纸厂、汕头市金平区飘合纸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废水超标排放。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造纸企业环境违法案
佳木斯市东升福明造纸厂、佳木斯市顺发纸浆回收加工厂、佳木斯东方纸业有限公司、佳木斯松江纸业有限公司、佳木斯万达造纸厂、佳木斯广源造纸厂、佳木斯亿达纸业有限公司、佳木斯天源纸业等8家企业均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长期违法生产。
●安徽省宣城市造纸企业环境违法案
安徽华盛纸业有限公司、安徽泾县伟强纸业有限公司、安徽泾县汪六吉宣纸有限公司、泾县景兴纸业(6.18,0.18,3.00%)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
●山东省临沂市造纸企业环境违法案
临沂新盛包装有限公司、郯城县马陵山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华明纸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废水超标排放。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造纸企业环境违法案
南宁沱江纸业有限公司、宾阳县嘉利纸业有限公司、宾阳县东阳纸业有限公司、宾阳县江南纸业有限公司、广西永凯大桥纸业有限公司、广西邕宁区蒲新纸厂、宾阳县大桥金玉纸业有限公司、宾阳县安利纸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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