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印刷业面临印刷油墨绿色法规考验
2010-08-02 00:00:00.0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龟山隐真
【CPP114】讯:日前,欧盟食物链和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含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的印刷油墨食品包装的最大迁移限量,规定了食品包装印油墨材料内的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总的迁移极限值必须低于0.6毫克/公斤。
苯类物质一直以来被公认为是致癌物质,但苯类又是树脂材料的良好溶剂,它具有溶解能力强、挥发速度快、价格便宜等优点,因此被广泛用于树脂的溶剂,在包装中主要用于复合包装材料粘合剂和塑料印刷油墨的溶剂。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复合膜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文秀松表示,我国允许微量使用含苯等有害物质的食品包装材料,但这种微量控制难以做到。当前我国90%以上的食品包装中含苯已是不可避免的。另外,由于食品软包装多是复合材料,复合材料中必须用胶水,其中芬香族和脂肪族胶水中的杂质很多,遇到高温蒸煮的时候,这些有害物质就都会游离出来,渗入食品当中。此外,食品包装印刷中上色所用的各种油墨中也含有铅、铬等重金属。
“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讲,食品包装材料的不安全会直接导致食品的不安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认为,食品包装材料是一种“隐形添加剂”。
因此,印刷油墨的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们的健康。我国在印刷油墨方面的法规也是处于真空状态。
欧盟此次新出台的要求,有意将印刷油墨加入到受特定法规控制的材料和制品内容中,我国的食品包装及相关食品出口企业应谨慎对待。
“现在是敏感时期,出口企业需要谨慎。在经济不乐观的时候,不自觉地就会走向贸易保护主义。”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经济发展研究室毛日昇博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不排除其用一些非经济手段来阻碍你的出口,然后达到对国内产业的一些保护。当然肯定也有出于食品安全考虑,但后者存在的可能性还是很大,不排除有这种倾向。
对此,有关部门也提醒企业尽可能规避出口风险,相关部门也会及早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包装材料成分的迁移限量规定和检测方法,辅助企业通过进口国食品包装环保法规的严格检验,尽可能规避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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