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前景光明 发展困难
2010-08-06 00:00:00.0 来源:中国出版集团 责编:龟山隐真
【CPP114】讯:近日举办的“2010中国数字出版年会”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出版企业代表和数字出版厂商。同时几位政府官员也带来利好消息,国家非常重视数字出版产业,并明确表示将积极促进数字出版的发展;几位国际代表的发言也让与会者看到了全球数字出版的喜人前景。
当一类事物的“扩张”速度远远大于其本身的成长速度时,往往会导致良莠不齐的现象。在数字出版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争端层出不穷,有网友表示现在的数字出版已经“成了三坑行业,坑读者、坑作者、坑出版方”。虽然这个说法有些偏激,但却从侧面显示出了数字出版业的乱局。
还未形成内容为王格局
中国的数字出版开始较晚,但数字出版之路走得并不平坦。虽然有美国、日本等数字出版先行者,但他们的经验无法嫁接到国内。探索中前进的中国数字出版产业,既让人感觉到其前景的美好,也让人对其发展中面临的坎坷忧心。
每年不断增长的数字出版产值振奋人心,但是我们应该仔细思考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公司总经理刘成勇认为,数字出版从格局上是内容提供、平台运营和终端渠道的三足鼎立,但是其中内容提供是最薄弱的一环。对于出版集团来说,仅仅做内容不行,必须三位一体共同发展。对于大部分中小出版商,三位一体可能做不到,但是出版单位也要想想在这个大框架下如何进行数字出版,如何构建数字出版的战略。内容为王的格局远未形成,传统出版社还没有掌握数字出版的主动权。可以说,现在中国数字出版的产业链条尚未形成。当前,内容提供商应积极参与,争取把握数字出版的著作权,赢得行业的话语权,产业链才能竞争合作、健康和谐、绿色低碳。
战略定位尚不清晰
战略定位不清晰也让出版企业在数字出版中碰壁。在数字出版方面,大部分出版企业定位不准确,自己都没有确定下来是做内容提供商、数字内容服务商、数字出版商还是数字发行商。
目前,传统出版单位做数字出版还没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互联网企业、渠道商、电信企业则在数字出版产业的耕耘和辛苦劳动中获得了商业模式上的成功。可以说,没有他们的付出,就没有数字出版的今天。因此,对于传统出版单位来说,不妨从模仿开始。既然人家已经很成功了,为什么不向人家学习?
直播星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郑铸东介绍的“卫星进行数字发行”正是针对数字出版版权的问题而推出的一种发行模式,该模式为将内容上提供的拥有合法版权、通过国家审核批准的数字出版物,如图书、报刊、杂志、音像制品、软件、游戏、资讯等内容,加密处理后,通过卫星直接投递到具有存储功能的用户接收端,用户购买授权,经过认证解密后,通过电脑、电视等设备浏览、观看。
需要标准和体系构建
数字出版行业缺乏的不仅仅是电子数字化,还缺乏整个数字出版标准和体系的建立。同时,从流程、硬件、技术、平台等方面考虑对该体系的构建也不能忽视。
让大家对数字出版引起极大关注的莫过于谷歌版权事件,谷歌的问题给我们很多思考。事实上,对于版权问题,现有的作者、内容提供商、出版单位、技术提供商、数字出版商、监管部门六方都不满意。在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化版权问题实在太复杂了,同时,网络授权纠结不清,法规纠纷难平,信息混乱让权利人受损。这就引申出当前亟待解决的标准问题。标准是产业的一个现实问题,行业需要一个标准的规范文本。出版界认为,如果真没有一个标准的规范文本,哪怕有一个参照也行。其实,数字出版中的标准不仅涉及到电子书,还有很多数据库、数字期刊等标准亟待确定。
当前,数字出版界成立了许多产业联盟,但是比较松散、脆弱。这些都是概念大于内容、形式大于行动。联盟需要机制、项目、平台,没有共同的利益,很难持续下去。有业内人士建议,建立有针对性的联盟,以情感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进而呈现共赢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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