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20条”为电子书设限
2010-10-14 17:28:44.0 来源:必胜网 责编:张健
- 摘要:
- 国内首个针对电子书产业的规范指导性意见出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全文共20条,提出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对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企业实施分类审批和管理。根据《意见》,电子书产业链应由内容原创、编辑加工、数字转换、芯片植入、平台投送、设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构成。
【CPP114】讯:国内首个针对电子书产业的规范指导性意见出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全文共20条,提出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对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企业实施分类审批和管理。
根据《意见》,电子书产业链应由内容原创、编辑加工、数字转换、芯片植入、平台投送、设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构成。对从事电子书内容原创、编辑出版和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运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互联网出版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出版物内容的数字转换、编辑加工、芯片植入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的总发行、批发、零售业务的销售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进口经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
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已经确定了第一批电子书企业名单,对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企业资质有明文规定,已由各省新闻出版局通知企业提交申请资料。知情人士透露,国内第一家电子书生产企业——博朗电子书因经营规模过小,或将自动放弃相关电子书企业资质的申请。
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曾召开国内电子书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座谈会,问计电子书产业链条。知名科技评论人李易说,当时,新闻出版总署就已经传达了“电子书企业不要做全产业链”的信号,拟在资质授权上予以区别对待,拟给予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出版”资质,给予民营数字技术企业“数字传播”、“数字化加工”资质,此次《意见》再次传递了“内容与终端分离”的政策风向。
细读《意见》可知,政府层面将推动传统出版单位、发行单位、数字化技术提供商,联合搭建“国家级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推动一批具有战略性、示范性的电子书产业项目,将电子书生产企业纳入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重点支持领域。
易博士电子书的生产厂商——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总裁杨洪说,“国家级”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或将使国内众多运营内容终端的企业资质面临考验。
此外,《意见》称,加快电子书标准制订,研究制订电子书格式、质量、平台、版权等方面的行业及国家标准。
此前电子书名称存较多争议,有“电纸书”、“电子阅读器”等称谓。此番《意见》将之命名为“电子书”,并界定为“新型出版物的主要形态”,其定义是预装或下载文字、图片、影音等数字化内容出版物的手持阅读器的简称。
可查资料显示,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子书单一国家市场。2009年中国电子书出货量达382万台,2010年上半年出货量占全球总量超两成,仅次于美国,全年预计可达910万台。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相关新闻:
香港教育局推动电子书普及 取代传统印刷或大势所趋
惊悚小说上市首周 电子书销售量超过印刷书籍
兰登书屋前ceo谈电子书:出版业一章终结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