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大代表:中小学教科书印刷字体应放大一号
2011-01-26 15:27:01.0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编:张健
- 摘要:
- 省人大代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田荣华提交的建议提出,教科书和教学辅导用书印刷的字号应放大一号,多用仿宋三号标准字,不低于四号字;最好不用太小的五号字和小四号字。
【CPP114】讯:目前,我国中小学生近视发病率不断攀升,有调查显示60%的中学生患近视。造成青少年近视的原因很多,各种教学辅助用书编排的字号太小也是造成眼睛近视的原因之一。1月23日,省人大代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田荣华提交的建议提出,教科书和教学辅导用书印刷的字号应放大一号,多用仿宋三号标准字,不低于四号字;最好不用太小的五号字和小四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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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荣华说,现行普通中小学使用的教科书及各种教辅用书,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采用的是2001年制定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小学5-6年级、初中和高中各科教科书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为主,高中理科教科书使用宋体5号字。目录、注释、练习等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但小学教科书的最小用字不得小于5号字,中学教科书的最小用字不得小于小五号字。
“据我们了解,目前中学生的各种教学辅助用书编排的字号大多用的是小四号或五号字,即出版印刷商是按国标的最低标准来印刷教学辅助用书的。”田荣华说,字体太小,对于眼睛尚处在发育期的中小学生,长时间接触如此小的字容易产生眼睛疲劳,对视力健康肯定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田荣华建议,相关部门尽快修改2001年制定的国家标准,制定出有利于保护青少年视力健康的教辅用书字号标准,比如,教科书和教学辅导用书印刷的字号多用仿宋三号标准字,不低于四号字;最好不用太小的五号字和小四号字。对教学辅导用书编排的版面和字号作出严格规定,除个别特殊的公式可使用5号字外,均不低于四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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