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营48条对歧视民企说NO
2011-03-03 08:39:5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编:Victoria
- 摘要:
- 新“民营经济48条”将反复重启、反复搁置的信用体系也纳了进来。在这方面有着经验和多次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表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很广,需要多个“条块”单位在政府主导下共同努力。因此,在送审稿中,政府主导成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CPP114】讯:东莞“民营经济48条”将进入3.0版本。10年来,这项民营经济方面最重要的政策,一直维持48个条文,此次即将出台的版本也不例外。南方都市报记者从最新版本的“民营经济48条”送审稿中看到,公平成为追求的目标之一,东莞将全面清理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政策,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未明确禁止的任何领域,并有多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受访的民间智库人士认为,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48条”需吸收前两个版本落实不力的教训,抓好落实和监督。
民营比重将超38%
据此前消息,由东莞市经信局牵头、东莞市中小企业局起草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已经过两轮修改,并在2月21日召开的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上通过,即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行。这就是新版本的“民营经济48条”,是继2001年版、2006年版之后的第三个版本。
昨日,南都记者看到了新“民营经济48条”的送审稿。送审稿处处透出经济转型的印迹,并提出要使民营经济成为东莞市经济转型的中坚力量。未来5年的目标是:到2015年,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 D P的比重提高到38%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名牌名标150个以上,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民营企业40家以上,超50亿元的民营企业3家以上,超100亿元的民营企业在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突破。
东莞市经信局解释称,名牌名标的新增目标之所以定为150个以上,是因为虽然近年新增数都在50件以上,但有迹象显示国家和省在逐步控制名牌名标数量,因此目标定在30个比较合理。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水平的规定,则是根据东莞市经信局和市委政研室的调研而做出的。
对民企要“一视同仁”
公平,反歧视,成为新“民营经济48条”送审稿最先提及的目标。送审稿要求各部门、各镇街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清理和修订各种歧视民营经济的政策和文件,依法取消对民营经济的各种不平等待遇,营造和维护平等竞争的环境。
尤其是在市场准入上,文件规定,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在投资核准、投资比例、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单独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此外,强加在民营企业身上的不合理收费也必须取消,东莞将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对民营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政府采购要向本土企业倾斜
对民营企业不仅不要歧视,还要“优先”。送审稿表示,落实政府采购要加大对本土企业支持力度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本土民营企业的相关制度,促进市政府采购优先使用本土民营企业产品;对获广东省百强及市50强称号的民营企业参与东莞各级政府采购和政府组织或财政支持的各类工程项目招标,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南都东莞民间智库人士、东莞屹立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肖功俊表示,对反歧视条文印象深刻。“说得非常好,公平十分重要。如果市场准入上的公平实现了,其他的都好办。但条文是笼统的规定,应该更具体化。比如东莞的废品回收行业被供销社垄断,肉品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应该破除。如果不具体化,就容易变成一纸空文。”
他同时还指出,民营企业要的是“公平”,不是“优先”。“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这个是拿不上台面的话,写进去也显得小家子气。”
民营比重将超38%
据此前消息,由东莞市经信局牵头、东莞市中小企业局起草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已经过两轮修改,并在2月21日召开的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上通过,即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颁行。这就是新版本的“民营经济48条”,是继2001年版、2006年版之后的第三个版本。
昨日,南都记者看到了新“民营经济48条”的送审稿。送审稿处处透出经济转型的印迹,并提出要使民营经济成为东莞市经济转型的中坚力量。未来5年的目标是:到2015年,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 D P的比重提高到38%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名牌名标150个以上,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民营企业40家以上,超50亿元的民营企业3家以上,超100亿元的民营企业在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突破。
东莞市经信局解释称,名牌名标的新增目标之所以定为150个以上,是因为虽然近年新增数都在50件以上,但有迹象显示国家和省在逐步控制名牌名标数量,因此目标定在30个比较合理。对于年主营业务收入水平的规定,则是根据东莞市经信局和市委政研室的调研而做出的。
对民企要“一视同仁”
公平,反歧视,成为新“民营经济48条”送审稿最先提及的目标。送审稿要求各部门、各镇街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清理和修订各种歧视民营经济的政策和文件,依法取消对民营经济的各种不平等待遇,营造和维护平等竞争的环境。
尤其是在市场准入上,文件规定,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在投资核准、投资比例、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单独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此外,强加在民营企业身上的不合理收费也必须取消,东莞将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对民营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政府采购要向本土企业倾斜
对民营企业不仅不要歧视,还要“优先”。送审稿表示,落实政府采购要加大对本土企业支持力度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本土民营企业的相关制度,促进市政府采购优先使用本土民营企业产品;对获广东省百强及市50强称号的民营企业参与东莞各级政府采购和政府组织或财政支持的各类工程项目招标,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南都东莞民间智库人士、东莞屹立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肖功俊表示,对反歧视条文印象深刻。“说得非常好,公平十分重要。如果市场准入上的公平实现了,其他的都好办。但条文是笼统的规定,应该更具体化。比如东莞的废品回收行业被供销社垄断,肉品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应该破除。如果不具体化,就容易变成一纸空文。”
他同时还指出,民营企业要的是“公平”,不是“优先”。“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这个是拿不上台面的话,写进去也显得小家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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