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7月5日起执行木质包装材料新法规
2006-07-01 09:16:09.0 来源:雅式网络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将于7月5日起共同执行木质包装材料法规的第三阶段,也是最后阶段。所有木质包装材料,如集装架、板条箱、木箱和木板等按规定都要符合进口标准并且在进入或途径美国前都不能携带有害生物。
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对木质包装材料的规定(ISPM 15),所有进入或途经美国的木质包装材料要么进行加热,要么用甲基溴熏除可能的有害生物。另外,包装材料还应该标有国际标记,表明其已经通过相应处理。
一旦发现没有标记的木质材料或对藏有有害生物的有标记木质材料,检验局和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可以要求其退运出境。对不符包装要求的货物只有在海关局长认为可以有效将货物与包装分离开的情况下才可以入境。另外不符合规定的包装材料只有在运送出美国后货物才可以发送给收货方。所有涉及费用都将由出口商或其他收益方承担。
该规定生效的第一阶段是在2005年9月16日,是根据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制定的。美国是推行该规定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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