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起草进入冲刺阶段
2012-08-07 09:31:5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编:江佳
- 摘要:
-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已于7月31日结束公开征集意见。8月3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中国音像业《著作权法》修订座谈会上表示,国家版权局已经加快了针对草案定向征集意见的工作进度。这标志着国家版权局承担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起草工作进入冲刺阶段。
【CPP114】讯:《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已于7月31日结束公开征集意见。8月3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中国音像业《著作权法》修订座谈会上表示,国家版权局已经加快了针对草案定向征集意见的工作进度。这标志着国家版权局承担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起草工作进入冲刺阶段。
据王自强透露,修改草案第二稿自7月6日公布以来,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100多份,虽然数量比第一稿时大幅度减少,但利益主张更为明确,技术含量也更高。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组织版权保护各利益主体的代表面对面进行集中讨论,也就是“定向征集意见”,争取形成共识,并在第三稿中加以体现。
王自强表示,只要提出的建议有实质意义,并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国家版权局都会采纳和接受。制定符合中国实际和国际规则的法律,是征求意见的目的所在,而保护作者权益和行业发展,是立法的最终目的。
来自中国唱片总公司、高等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等音像业出版、制作、发行各领域会员代表围绕修法内容、具体细则等提出建议并展开讨论。
据王自强透露,修改草案第二稿自7月6日公布以来,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100多份,虽然数量比第一稿时大幅度减少,但利益主张更为明确,技术含量也更高。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组织版权保护各利益主体的代表面对面进行集中讨论,也就是“定向征集意见”,争取形成共识,并在第三稿中加以体现。
王自强表示,只要提出的建议有实质意义,并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国家版权局都会采纳和接受。制定符合中国实际和国际规则的法律,是征求意见的目的所在,而保护作者权益和行业发展,是立法的最终目的。
来自中国唱片总公司、高等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等音像业出版、制作、发行各领域会员代表围绕修法内容、具体细则等提出建议并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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