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万个“驰名商标” 包装盒恐作废
2014-05-15 11:59:18.0 来源:东南早报 责编:周艳平
- 摘要:
- 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此规定的,根据第该法五十三条的规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CPP114】讯: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此规定的,根据第该法五十三条的规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驰名商标原本的意义,有三点:第一,法律保护力度加大。如果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则该商标可受到扩大的法律保护;第二,获得政府政策支持。企业将获得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支持;第三,巨大的品牌荣誉。“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称号代表着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
然而不知何时起,“全国驰名商标”被很多企业误将驰名商标当作了市场影响力加分点,和宣传产品时的卖点。很多企业认为“驰名商标”是一种很好的“广告”。而将这种驰名商标当作荣誉称号的心态,渐渐也已蔓延到卖场,当大家都想挤进某一家卖场时,拥有驰名商标的品牌似乎更容易进入。
阿杰(化名)是一家公司的老总,新《商标法》实施后,他开始犯愁了,那些库存的包装盒是不是不能用了?
阿杰是一家鞋业公司的老总,已经在鞋业市场打拼几十年了,公司旗下的一款运动鞋荣获驰名商标的称号,这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利润。自从获得驰名商标后,他就在该运动鞋的包装盒上,大字体印刷着“驰名商标”的字样,异常显眼。一些消费者也是奔着它而购买这款鞋子的。
但新《商标法》规定,不能在包装盒上印刷有“驰名商标”的字样。这让阿杰很是苦恼。他说,公司里库存着几十万个包装盒。这些包装盒均是去年上半年做好的。
“按照现在新《商标法》的规定,我是不是就不能用这些包装盒呢?”阿兴说,要是真的不能用,那损失就得几百万元了。
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据此,关于阿杰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包装盒是否能够销售使用,关键在于其是否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流通领域。
对广大驰名商标企业来说,如果涉及将驰名商标作为广告宣传等情况,需在新《商标法》实施前尽快调整并停止宣传使用“驰名商标”。商标驰名不如品质驰名。“驰名商标”等容易混淆视听的名头退出产品包装之后,相关商家再也不能借此招摇过市,“两个拳头一张,胸膛便露出来”,带来的将是更客观的技术、质量“硬实力”竞争,而非“三板斧”,耍来耍去一成不变。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驰名商标原本的意义,有三点:第一,法律保护力度加大。如果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则该商标可受到扩大的法律保护;第二,获得政府政策支持。企业将获得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支持;第三,巨大的品牌荣誉。“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称号代表着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
然而不知何时起,“全国驰名商标”被很多企业误将驰名商标当作了市场影响力加分点,和宣传产品时的卖点。很多企业认为“驰名商标”是一种很好的“广告”。而将这种驰名商标当作荣誉称号的心态,渐渐也已蔓延到卖场,当大家都想挤进某一家卖场时,拥有驰名商标的品牌似乎更容易进入。
阿杰(化名)是一家公司的老总,新《商标法》实施后,他开始犯愁了,那些库存的包装盒是不是不能用了?
阿杰是一家鞋业公司的老总,已经在鞋业市场打拼几十年了,公司旗下的一款运动鞋荣获驰名商标的称号,这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利润。自从获得驰名商标后,他就在该运动鞋的包装盒上,大字体印刷着“驰名商标”的字样,异常显眼。一些消费者也是奔着它而购买这款鞋子的。
但新《商标法》规定,不能在包装盒上印刷有“驰名商标”的字样。这让阿杰很是苦恼。他说,公司里库存着几十万个包装盒。这些包装盒均是去年上半年做好的。
“按照现在新《商标法》的规定,我是不是就不能用这些包装盒呢?”阿兴说,要是真的不能用,那损失就得几百万元了。
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据此,关于阿杰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包装盒是否能够销售使用,关键在于其是否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流通领域。
对广大驰名商标企业来说,如果涉及将驰名商标作为广告宣传等情况,需在新《商标法》实施前尽快调整并停止宣传使用“驰名商标”。商标驰名不如品质驰名。“驰名商标”等容易混淆视听的名头退出产品包装之后,相关商家再也不能借此招摇过市,“两个拳头一张,胸膛便露出来”,带来的将是更客观的技术、质量“硬实力”竞争,而非“三板斧”,耍来耍去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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