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再冲IPO 或已错过黄金期
2014-06-09 11:47:07.0 来源:新京报 责编:刘晓燕
- 摘要:
- 《知音》杂志上市的脚步,走得有些超前,又有些缓慢。
业内人士介绍,知音靠高稿酬吸引到国内大量撰稿人投稿,引发了激烈竞争,也导致一些作者杜撰情节和虚假故事。从而引发出版纠纷。
2009年,《知音》刊发《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作家毕淑敏将《知音》告上法庭,理由是,“这完全是一篇伪作,肆意捏造了我的口吻来攻击我的儿子。”最终,法院判决《知音》向毕淑敏之子刊登致歉启事,赔偿2万元。
招股书介绍,为防止“随心所欲编造虚假情节和细节”,撰稿人需要向编辑上交当事人的详细地址和电话。一旦出现虚假报道,撰稿人将会被扣减稿费,而编辑则会因把关不力而被通报批评或降级降职。
知音的另一非议是“内容低俗”。新京报记者从知音网上看到近期的《知音》文章,《逃亡末路结局打开,被弑杀的养父是亲爹》,《“非诚”女嘉宾杀夫:回不去人间烟火》之类的耸人听闻的标题连篇累牍。
“知音编辑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制作标题。”上述编辑透露,标题的确定,“老总会亲自参与”。
网络上,“知音体”标题,遭到网友的嘲讽和恶搞;同时,一些媒体和专家,也质疑其内容“灰色低俗”。
不过,知音招股书援引一份湖北新闻出版局的《审读快报》,来阐述《知音》作品的效果——“作品品位较高,不迎合低级趣味,可读性强”。
但种种非议还是在招股书得到显示,2011年-2013年间,知音传媒先后因为名誉权被起诉9次,无一胜诉。为此,知音传媒共支出赔偿款28万元。
“这家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杂志社,怎么还能上市呢?” 2012年,知音冲击资本市场消息传出后,即遭到毕淑敏质疑。
不过,同年,时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接受央广专访时强调,《知音》要从公众批评中吸取正确意见,在通俗化过程中注意文化品位,不能把通俗化当作低俗。同时,柳希望《知音》通过上市,将企业做大做强,在内容上也要进一步提升文化品位,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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