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印刷包装业环保大整治,年底之前关停“散乱污”企业
2018-09-30 14:34:24.0 来源:苍南印刷包装协会 责编:张晓丹
- 摘要:
- 9月27日上午,浙江龙港镇发布了《龙港镇印刷包装行业和工业涂装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CPP114】讯:9月27日上午,浙江龙港镇发布了《龙港镇印刷包装行业和工业涂装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解决印刷包装行业和工业涂装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推动上述产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方案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治提升一批、集聚入园一批”的工作思路进行整治提升,分四个阶段性目标:
1、基础排查阶段(2018年1月31日——2018年8月31日),明确“三个一批”企业整治名单;
2、示范引领和“散乱污”企业关停阶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完成“散乱污”企业关停。对列入关停淘汰名单的企业(编者注:主要是非工业功能区内企业)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关停企业要求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3、全面推进整治提升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所有列入原地整治提升的企业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将环保设施安装到位,2019年12月31日之前对照《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VOCs污染整治提升指南》,完成整改工作,逾期未达到要求一律停产整改。对位于非工业功能区内无环保手续的符合过渡生产条件的印刷包装企业,原则上限期三年内搬迁到工业功能区生产。2019年6月30日前须将环保设施安装到位。过渡生产的印刷包装企业必须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条件:①规上企业;②2018年小升规培育企业;③近五年获得绿色印刷企业称号企业;④高新技术企业;⑤科技型企业;⑥属政府部门认定的封闭性工业园区(能科和小包装园区)内的企业。对于已购置未投产小微企业园区厂房的企业,目前暂时无法搬迁的,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按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将环保设施安装到位,并签订限期搬离承诺书后,允许延迟到2019年12月31日。在2019年12月31日之后园外的企业(符合过渡生产企业除外)一律关停淘汰或转产。关停企业做到“两断三清”。
4、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为顺利推进整治提升工作,龙港镇成立了印刷包装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镇三套班子成员牵头组成的15个攻坚小组,负责各片区列入关停取缔的印刷包装企业的整治工作。届时,经发局、环保局、国土规建局、市监局、安监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各社区,供电所、水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将采取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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