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印厂非法印刷编织袋商标遭罚
2005-08-01 15:11:00.0 来源:中华印包网 责编:ge ran
由于为其他公司提供编织袋印刷商标,厦门金三角有限公司(下称金三角公司)被工商部门以非法经营为由,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6523.89元,并处罚款644861元的行政处罚。
金三角公司不服处罚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
法院审理后查明,金三角公司于1989年11月11日向厦门市公安局申请取得了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证》。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出台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规定自条例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相关单位须到出版行政部门换领最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而金三角公司没有去换领最新许可证件,却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金三角公司替厦门金冠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包装袋印刷商标等外观标志。这已属无证经营,厦门市湖里区工商认定此举违法并没收非法所得并无不妥。近日,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工商处罚并无不合理之处。
金三角公司不服处罚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
法院审理后查明,金三角公司于1989年11月11日向厦门市公安局申请取得了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证》。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出台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规定自条例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相关单位须到出版行政部门换领最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而金三角公司没有去换领最新许可证件,却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金三角公司替厦门金冠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包装袋印刷商标等外观标志。这已属无证经营,厦门市湖里区工商认定此举违法并没收非法所得并无不妥。近日,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工商处罚并无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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