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尼、韩国和泰国的PET征收反倾销税
2005-10-31 15:40:00.0 来源:国际包装印刷网 责编:ge yan
2005年10月21日,马来西亚政府发布公告,决定自2005年10月23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泰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征收高达50%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公告指出,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马来西亚国内市场销售,严重影响了马来西亚国内同类产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马来西亚贸易和产业部通过对国内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生产企业和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出口商的调查,已经证实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泰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在马来西亚国内存在倾销,并且给马来西亚国内的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马来西亚贸易和产业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泰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征收5.13%~49.25%的反倾销税。
此次征税的企业包括PET瓶生产企业、PET带生产企业和PET薄膜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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