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RFID标准之争的思考
2007-03-27 00:00:00.0 来源:RFID商情 作者:盛小宝 徐东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4、国家应对RFID标准之争应采取的策略
统计资料显示,在现行ISO/IEC的国际标准中,99.8%由国外机构制定,而中国参与制定的不足千分之二。我国的巨大市场以及日益壮大的技术能力为我国提供了独一无二的优势,使我国有能力挑战国际经济领域中现有的体系结构,实现从加工制造大国向标准大国转变的梦想。在RFID标准争夺上,我们必须最大可能地坚持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向国际标准借鉴、与国际标准兼容的方式,建立我国的RFID标准体系。
4.1 积极参与各种标准组织
我国应该努力将本国的技术法规、标准转变成国际标准。这不仅需要我们加大研发力度,还要求我们积极参与ISO/IEC等国际性标准组织的各种技术活动,特别在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方面,积极争取承担起草工作,并在世界范围内积极推广自己制定的标准。欧洲国家承担TC/SC秘书处工作的在ISO和IEC分别占66%和54%。他们在产品的研究开发阶段针对新的开发研究成果,制定欧洲标准,并努力将其推荐为国际标准,力争贸易上的主动。我们也应该通过积极参与标准组织的活动,充分利用规则,加大我国在RFID标准制定中的发言权,通过这些平台,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努力促使未来的RFID国际标准向着相对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
4.2 强化政府的协调作用
RFID标准建立涉及国家多个部门,可以考虑建立由国务院信息办、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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