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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家标准将从10月1日正式实施

2007-09-21 00:00:00.0 来源:www.pack.com.cn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如今不少酒瓶的身上都印有类似劝酒警示语。这是因为《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国家标准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通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酒精浓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须在贴有劝酒警示语。

《通则》规定,上述酒精饮料须在酒瓶包装上贴有“警示语”或者“劝说语”,如“不适合18岁以下人士饮用”、“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标签上的内容,也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此外,新的饮料酒将在包装上打上QS标志和编号,并且标签外文不得大于相应汉字等。

虽然眼下才9月份,但是记者发现,不少大型酒类厂家已经在酒瓶上印上了这些警示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本品不宜过度饮用”、“不适宜人群:未成年人、妊娠期妇女等”。一些超市的酒类促销员对记者表示,在酒瓶上标注劝酒警示语的酒类商品越来越多,目前主要都是大厂家先执行,多数小厂家还未执行。从销售情况看,这些标注了劝酒警示语的酒类商品,销量和没标之前一样,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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