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酒瓶仍未贴警示语
2007-10-04 00:00:00.0 来源:http://paper.sznews.com/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10月1日,《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已正式实施,但昨日记者走访市内部分超市发现,多数品牌红酒及大部分洋酒、白酒外包装上仍没有加贴劝酒警示语。
昨天下午,记者在岁宝百货景田店内看到,在啤酒专柜内记者看到,各品牌啤酒外包装说明上印刷着“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切勿撞击,防止爆破”字样,在其易拉罐包装的小瓶酒外包装上也注明“过度饮酒有害健康”。
“酒瓶上要贴劝酒警示语?是不是像香烟一样在外包装标上‘吸烟有害健康’?”面对记者的疑问,家乐福中心城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从来没注意过酒瓶包装上是否有警示的内容。她打开一瓶进口洋酒包装盒给记者看,在酒瓶的背面贴着的中文标识只是注明了此酒的酒精含量、进口商名称等信息,完全没有劝酒警示句。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则明确规定,对于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相关警示语。另外,通则还要求相关企业在酒瓶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劝说语,比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不适合18岁以下人士饮用”等。据市酒类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有关部门或将组织专项检查,未执行的生产商或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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