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药品:更需“安全包装”
2007-11-14 00:00:00.0 来源:中华印刷包装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为方便病人用药,避免浪费,散装药品在医院药房发药中是很常见的。但是,现在很多医院的散装药品通常只是简单地在药袋上注明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大多没有附药品说明书。一些患者以及业内人士对此提出疑问:说明书是用来说明该药品的适应症、药品成分、药理作用、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症及药物相互作用等的,而散装药品没有说明书,患者在不能全面了解该药品的情况下服用,用药是否存在隐患?医院药房在配发散装药品时,怎样做才能更安全?
在医院药房发药的过程中,散装药品的确是很常见的,我们一般的做法是在药袋上注明该药的用法与用量,并在用药交待过程中向患者告知其存在的不良反应以及用药的注意事项。但是这种情况下,也存在许多弊端,如药袋上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没有标记清楚,或者是患者保存不当造成药袋破损,字迹模糊;患者在服药过程中忘记该药的注意事项。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在发药过程中应尽量做到:1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在发散装药时,向患者提供该药的说明书(也可以是复印件);(2)对于盒装药的拆零,也应尽量将包装盒及说明书发给患者;(3)对于不良反应较多的药,更应向患者交待清楚并附上应特别注意的内容;(4)药房一定要按规范操作,调配处方时不可裸手接触药品;(5)要在药袋上注明该药的失效日期;(6)提醒患者对未用完的散装药品应注意保存,最好是放入干净的小药瓶中保存,并且注明药物名称、用法用量及失效日期等。
每个药品的说明书是对药品较详细介绍的法定文献,它反映了药品从基础研究到现在临床使用的整个内容。按规定药品说明书不可无故缺项,特别是不良反应、禁忌症和相互作用。散装药品是从整装药品分装出来的,一般来讲,散装药品仅提供了该药的用法、用量、药品有效期及分装日期等,不能提供该药品详尽的适应症、药理作用、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症及药物相互作用等。可能因此导致患者在缺少药品说明书、不全面了解该药的情况下,服用了该药,易致不良后果,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危及生命。
特别是安全范围小的药品如:地高辛、氨茶碱、苯妥英、鲁米那等,如有一患者在服用红霉素时,自己又用了氨茶碱,因前者可以降低氨茶碱在体内的清除速率,会导致氨茶碱在体内蓄积中毒。因此,我呼吁医院药房在提供了散装药品时要附说明书,起码对安全范围小的药品一定要附说明书。也在此呼吁我国的药品生产厂家不要再生产大包装的药品,特别是如地高辛、氨茶碱、苯妥英、鲁米那、安定、阿托品等安全范围小的药品。
散装药品从药房发出时,首先会有医生把关,对患者用药进行嘱托;其次,药房按处方调剂药品时,一般使用小药袋分装,上面标有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有的医院药袋上还有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医院名称,在发出这种药品时,药师基本上都会特别交代顾客用药事宜,通常情况下,经过医生和药师的把关,患者用药不会有什么问题。但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加之散装药品不可能把说明书上所有的信息全部标注在小药袋上,也会出现特殊情况,导致问题的发生。
所以,有条件的话,医院药房不妨多准备部分说明书,或是要求厂家随货多带,或是缩印,尽量满足患者需求。还有一种办法:根据品种不同,如1000片装量的四环素,只要是一个厂家的,药房在做药袋时,不妨把说明书的内容印制在药袋外面,以便患者服药时参照使用,获得完整的药品信息,以防止用药不当发生。
现在的药品包装规格不一,以100片瓶装的较为普遍,有些药品还保持1000片瓶装的。PVC铝箔包装成本相对较高,但其包装精美、整洁,药品相对处于独立,易于贮藏、保管。现在,这样包装的药品得到越来越多的厂家与消费者认可,开发这样的包装药品也逐渐多了起来,其规格有6片、10片、12片、24片不等的,厂家一般每小盒放一份药品说明书,瓶装的一般每包装盒会放几份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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