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每日C包装侵权败诉杭州顶津欲上诉
2008-02-15 00:00:0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编:余建良
就味全每日C包装侵权败诉一案,《第一财经日报》昨天从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康师傅”)获悉,旗下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顶津”)计划提起上诉。
此前,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认定顶津生产的味全每日C果蔬汁产品侵犯日日(泉州)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日日饮料”)外观设计专利权,并判决顶津赔偿对方80万元经济损失,并停止生产该系列产品。
顶津是康师傅旗下全资子公司,同时也是味全每日C的生产企业。康师傅方面表示,目前顶津正在搜集相关证据和材料,为上诉积极准备。
同时,康师傅方面还指出,2007年味全每日C已经启用了新的包装。“一方面为了不因官司而影响生产,另一方面也为了改善瓶身,让瓶身更美观一些。”因此,康师傅方便指出,有关“停止生产该系列产品”的判决,对康师傅目前的业务不造成影响。
其实,双方的官司早在2005年便已经打响。目前,味全每日C的产品主要在杭州生产,作为低温果汁产品,受到物流限制,其优势市场主要在华东,在上海市场优势尤其明显。此前,味全每日C曾试图打开北京市场,但仅支撑了三年,便因物流成本过高等因素而退出。然而就是在北京,味全遇到了日日饮料。日日饮料方面指出,2004年9月,他们在北京市朝阳区飘亮购物中心发现,顶津生产的“味全每日C”果蔬汁包装侵犯了己方享有的专利权。随后,日日饮料于2005年将顶津告上法庭,并索赔500万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杭州顶津认为,涉案包装设计来自其关联公司台湾味全公司,该包装在台湾地区早已公开使用,广为人知,属“公知领域的在先设计”。据康师傅方面介绍,早在1997年,味全这款产品就已经在台湾地区市场有售,次年,就这款产品在台湾地区申请了专利。2001年味全每日C登陆大陆。而令康师傅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味全每日C产品登陆大陆前一年,日日饮料公司已经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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