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包装出境先蒸桑拿
2005-07-15 00:00:00.0 来源:法制晚报 责编:sll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木质包装传播,协调WTO成员制定统一的木质包装检疫措施,保证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发布了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于2003年7月生效。
该标准要求,用于国际贸易的木质包装要在出口前实施有效的熏蒸处理或热处理,并在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加施全球统一的标识,不再要求出具和查验植物检疫证书。
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发布后,国家质检总局认为采纳国际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有害生物的传入,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为此,参照该标准对我国出境木质包装检疫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此外,美国、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欧盟等也将采纳该标准,并于2004年陆续开始实施。
北京检验检疫局提请相关企业注意,与现行的木质包装检疫规定相比,新规定在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报检、查验、通关及检疫监管模式等方面有较大改变。请相关企业到北京检验检疫局网站(www.bjciq.gov.cn)上查询该管理办法,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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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入侵生物成为贸易制裁借口
外来入侵生物可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危害。目前在我国,每年防治斑潜蝇的成本高达4亿元。被称为“松树癌症”的松材线虫病在短短十年间,疫区已扩至江、浙等六省,发生面积100多万亩,对黄山、张家界等风景名胜区构成了巨大威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外来入侵物种常常引起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成为贸易制裁的重要借口或手段。近年来我国出口美国的木质包装品因光肩星天牛(一种破坏性极大的林木害虫)问题给我国的对外贸易带来了数以千万元计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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