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凹印机首次列入印刷设备执行关税暂行税率
2008-03-25 09:25:23.0 来源:中国包装报 责编:蔡依玲
每年年初,我国海关都要对一些进口货物进行关税的调整,今年的力度更大一些。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CTP和柔性版印刷机及印刷速度≥350米/分钟的凹版印刷机等14种印刷设备及零部件除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上有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及协定税率外,还出台了一个暂定税率,且税率下降幅度很大。暂定税率与最惠国税率等有什么不同?它们之间存在什么关系?进口这些印刷设备及零部件应当执行哪种税率?
对部分进出口货物(包括部分印刷设备)制订并实行暂定税率,这是根据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情况和我国产业发展的状况采取的一项宏观调控措施之一。目的是为了有利于引进国外高新技术,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等等。因此最近几年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每年都会根据我国进出口贸易情况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制订一批进出口货物的暂定税率。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税委会[2007]25号”《关于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在这个文件的附表三,列出了14项有关印刷设备及零部件的暂定税率(序号是394-408)。从附表上我们可以看到,一是被列为暂定税率的项目其数量比2007年增加了6项,尤其是凹印机和柔性版印刷机首次列入,给了包装行业的企业发展一个良好的支持。二是暂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大幅度降低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制版技术和包装装潢印刷的发展。
从表上所列的14项暂定税率的税目与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相对照我们可以看出,暂定税率表中的税目和商品名称与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号和名称有的同名同税号,有的同税号不同名,有的在进出口税则中既没有税号,也没有准确的名称,而在暂定税率表中有明确的税号,也有准确的商品名称。这就要求企业办理进口手续中一定要以此件为依据。
暂定税率与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以及协定税率相互间是什么关系呢?根据《进出口税则》中说明,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该适用暂定税率。也就是说,当一种进口货物既有最惠国税率,又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首先执行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也就是说,哪个税率低执行哪个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暂定税率仅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有效,附表中14项进口货物暂定税率执行期为2008年1月1日-3月31日。
附表中有一栏中有“ex”符号的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以“商品名称”描述为准,其余以税号为准。在实际操作中应特别注意这份文件,因为这份文件的税号和对“商品名称”的描述比《进出口税则》中税号和对“商品名称”描述准确。
暂定税率仅仅是关税税率,不包括增值税税率。
这个通知还指出,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进口商品(货物)减征或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的,按照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印刷设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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