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七措施部署促外贸新政
2008-12-26 00:00:00.0 来源:新华社 责编:覃丽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和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七措施
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适当扩大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规模。
二是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技术含量较高、环保节能的产品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入区发展。
三是改善进出口金融服务。适当扩大政策性银行出口买方信贷,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扩大保单融资规模,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困难。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四是扩大国内有需求的产品进口。重点增加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元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等产品进口。
五是促进投资和贸易互动。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将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扩大到国家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园区。
六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2009年继续减免出口农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降低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费用。
七是加强和改善多双边经贸关系,积极化解国际贸易摩擦,妥善处理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七措施
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适当扩大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规模。
二是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技术含量较高、环保节能的产品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入区发展。
三是改善进出口金融服务。适当扩大政策性银行出口买方信贷,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扩大保单融资规模,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困难。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四是扩大国内有需求的产品进口。重点增加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元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等产品进口。
五是促进投资和贸易互动。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将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扩大到国家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园区。
六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2009年继续减免出口农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降低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费用。
七是加强和改善多双边经贸关系,积极化解国际贸易摩擦,妥善处理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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