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资产证券化等待创新类券商助力
2005-12-14 08:21:0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编:jy
南橘北枳!同样的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在银行做和租赁公司做得到的认同度却相差很远。12月中旬,被视为中国第一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国开行ABS将正式发行,而租赁公司的证券化产品却仍旧停留在私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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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正在帮一个租赁公司做证券化产品的设计评级,这个项目是以租赁公司出租印刷设备的收益为现金流,类似于信托公司的准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过只能以私募形式发售,因此规模不是很大。”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一位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租赁公司并不是刚刚涉及资产证券化类型的产品,而且租赁公司由于有稳定的租赁收益,其实是最为适合做此类产品的金融机构之一。上海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宋为民表示,早在2003年他们公司就做过准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当时是采取信托的模式,涉及几千万元的资产,采用私募方式吸引了16家投资者。租赁资产由于应收款稳定,商业银行也希望能够购买。
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信托产品由于其私募性质导致证券化产品不能上市流通。这使得租赁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租赁涉及的资产规模比较大,规模小了人家也用不着融资租赁了。正因为规模大,所以需要更多的投资者,因此能够不受私募性质的约束最好。”宋为民认为。
曾经从事过信托行业的宋为民认为,从信托目前的发展来看,很难做大做强,因此借力其他非信托金融来发展租赁公司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可能会起到另辟蹊径的作用。“证券公司做这个项目和信托公司从原理和法律上来说并无区别,不过从风险控制、人员素质、监管程度上来说更强一些。而且它们的资产雄厚,规模大,因此抗风险能力更强。”
有传言不少创新券商在进行商业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项目的研究,《第一财经日报》得到创新券商中几家的肯定答复。“公司高层确实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但目前并没有正式的项目开展。”中信证券一位人士表示。
据了解,前不久央行就ABCP(资产支持票据)进行了讨论,首批试点承销机构包括光大银行、中金公司和四大行,除中金公司外并无其他创新券商在内。对此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处于试点阶段因此选择了能力更强的金融机构来从事承销试点,一旦试点顺利,创新券商应该也会加入进来,现在创新券商纷纷研究这类产品表明他们正在为此做好准备,毕竟先有了能力才谈得上去承销。
宋为民也认为:“快了,应该在明后年,券商就可以做了。这对于租赁公司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可以提前收回租赁再从事其他项目的金融租赁,解决了资金的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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