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遏制污染反弹须出重拳
2009-05-06 09:34:42.0 来源:安徽日报 责编:覃丽妮
[编者按:今年一季度,安徽省环保局检查334家企业,取样监测166家企业的排放物,结果令人担忧:10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41家企业超标排污,环境违法率与超标率明显高出去年同期水平。整治环境违法刻不容缓。]
【中华印刷包装网】今年一季度,安徽省环保局检查334家企业,取样监测166家企业的排放物,结果令人担忧:10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41家企业超标排污,环境违法率与超标率明显高出去年同期水平。整治环境违法刻不容缓。
环境违法不容忽视
5月5日,安徽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今年全省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明光工业园、凤阳县西部建材加工企业群、桐城市新渡小电镀企业群、亳州市古井镇白酒企业群、安徽雪龙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列入“黑榜”。省环保局、省环境监察局督促当地政府及企业早日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一季度,省环保局检查334家企业,取样监测166家企业的排放物,结果令人担忧,10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41家企业超标排污,环境违法率与超标率明显高出去年同期水平。3月中下旬,环保部华东督查组对安徽省部分地方进行暗访,检查企业50多家,竟有35家企业存在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一季度安徽省环境违法现象还比较严重,企业违法率及超标率均高于去年平均水平。
遏制污染反弹,安徽省已在行动。4月中旬起,环保部门全面排查淮河流域环境隐患,全面排查化工企业、涉砷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保障淮河流域枯水期环境安全。4月23日,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安徽省环境违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要继续坚持并强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高限处罚”等措施。
全面诊断污染之“源”
加大投资扩大内需,基础设施建设先行,这导致水泥、石灰、金属需求量增大,这部分企业也成为一季度污染的“主力军”。在5月5日公布的省级挂牌督办案件中,凤阳县西部建材加工企业群的污染源是小水泥、小石灰窑,桐城市新渡多家小电镀企业违法生产导致排放的含铬污染物超标近千倍,太和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和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加工废铅,企业无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使得铅金属污染人体、大气、河流。安徽省一些地区已被取缔的“小造纸”企业也“死灰复燃”。
环境违法行为增多,也与企业经营困难相关。省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目前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滑。一方面很多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企业时开时停,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另一方面,企业生产不正常,生产负荷经常发生变化,设施运行的各种技术参数也随之发生变化,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稳定运行,导致超标排放。
环境违法行为增多,本质上是与一些地方政府放松环境监管有关。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分析说,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滑,停止运行治污设施、偷排漏排成为它们减压的“歧路”。当企业为追求经济利润而放弃环境责任时,一些地方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环境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默许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建设,让落后产能卷土重来。省环保局今年在全省实行环境处罚案件月通报制度,1月至2月的通报已下发,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为24起,其中,合肥市处罚案件12起,蚌埠市处罚2起,芜湖市处罚2起。
地方环境监管力量薄弱,让基层环保部门监管有心无力。许多县级环保部门基本无监测能力,有的县甚至没有环保机构,日常环境监管都忙不过来,在非常时期更是无暇顾及。
“组合拳”出击环境污染
放纵环境违法行为,会恶化安徽省环境质量,损害百姓环境权益,毁掉来之不易的环保成果。2008年,安徽省虽然超额完成减排任务,但是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只是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2.5%与2.68%,离“十一五”末分别削减6.5%和4%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安徽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有所好转,但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依然脆弱,巢湖流域水质富营养化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渴望日益增长,据统计,去年安徽省环境信访数量较前年增长30%。
省委、省政府清醒地意识到,不要浪费资源的增长、不要牺牲环境的发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绝不能手软。4月23日,省政府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布置全省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与前几年的专项行动相比,今年专项行动“力度更大、措施更硬”,“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高限处罚”齐上阵。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无正当理由不运行,环境违法违规项目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不彻底,这是经济增速减缓时一些地区为刺激经济增长而使出的歪招,环保部门用“区域限批”这一最严厉的环保处罚措施与之相抗衡,将暂停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直至企业或地区完成整改。
“区域限批”将督促地方政府解决问题,让环境执法监管为全省污染减排作贡献,但它不是一用就灵的“仙丹”。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汪家权教授说:“‘区域限批’是环境监管部门行政权力的最大化使用,它直指地方政府所能接受的底线,所以杀伤力很强。但当前环境问题早已超越专业层次,成为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大问题,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不在于一个部门的几次执法和几项新政策,而在于体制与法律的真正改革,在于公众监督力量的真正形成。”汪家权提醒说,“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是三位一体的,不是有所侧重,“区域限批”只是手段,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实现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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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不容忽视
5月5日,安徽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今年全省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明光工业园、凤阳县西部建材加工企业群、桐城市新渡小电镀企业群、亳州市古井镇白酒企业群、安徽雪龙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和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列入“黑榜”。省环保局、省环境监察局督促当地政府及企业早日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一季度,省环保局检查334家企业,取样监测166家企业的排放物,结果令人担忧,10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41家企业超标排污,环境违法率与超标率明显高出去年同期水平。3月中下旬,环保部华东督查组对安徽省部分地方进行暗访,检查企业50多家,竟有35家企业存在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省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一季度安徽省环境违法现象还比较严重,企业违法率及超标率均高于去年平均水平。
遏制污染反弹,安徽省已在行动。4月中旬起,环保部门全面排查淮河流域环境隐患,全面排查化工企业、涉砷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保障淮河流域枯水期环境安全。4月23日,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安徽省环境违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要继续坚持并强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高限处罚”等措施。
全面诊断污染之“源”
加大投资扩大内需,基础设施建设先行,这导致水泥、石灰、金属需求量增大,这部分企业也成为一季度污染的“主力军”。在5月5日公布的省级挂牌督办案件中,凤阳县西部建材加工企业群的污染源是小水泥、小石灰窑,桐城市新渡多家小电镀企业违法生产导致排放的含铬污染物超标近千倍,太和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和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加工废铅,企业无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使得铅金属污染人体、大气、河流。安徽省一些地区已被取缔的“小造纸”企业也“死灰复燃”。
环境违法行为增多,也与企业经营困难相关。省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目前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滑。一方面很多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企业时开时停,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另一方面,企业生产不正常,生产负荷经常发生变化,设施运行的各种技术参数也随之发生变化,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稳定运行,导致超标排放。
环境违法行为增多,本质上是与一些地方政府放松环境监管有关。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分析说,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滑,停止运行治污设施、偷排漏排成为它们减压的“歧路”。当企业为追求经济利润而放弃环境责任时,一些地方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环境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默许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建设,让落后产能卷土重来。省环保局今年在全省实行环境处罚案件月通报制度,1月至2月的通报已下发,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为24起,其中,合肥市处罚案件12起,蚌埠市处罚2起,芜湖市处罚2起。
地方环境监管力量薄弱,让基层环保部门监管有心无力。许多县级环保部门基本无监测能力,有的县甚至没有环保机构,日常环境监管都忙不过来,在非常时期更是无暇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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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环境违法行为,会恶化安徽省环境质量,损害百姓环境权益,毁掉来之不易的环保成果。2008年,安徽省虽然超额完成减排任务,但是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只是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2.5%与2.68%,离“十一五”末分别削减6.5%和4%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安徽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有所好转,但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依然脆弱,巢湖流域水质富营养化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渴望日益增长,据统计,去年安徽省环境信访数量较前年增长30%。
省委、省政府清醒地意识到,不要浪费资源的增长、不要牺牲环境的发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绝不能手软。4月23日,省政府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布置全省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与前几年的专项行动相比,今年专项行动“力度更大、措施更硬”,“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高限处罚”齐上阵。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无正当理由不运行,环境违法违规项目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不彻底,这是经济增速减缓时一些地区为刺激经济增长而使出的歪招,环保部门用“区域限批”这一最严厉的环保处罚措施与之相抗衡,将暂停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直至企业或地区完成整改。
“区域限批”将督促地方政府解决问题,让环境执法监管为全省污染减排作贡献,但它不是一用就灵的“仙丹”。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汪家权教授说:“‘区域限批’是环境监管部门行政权力的最大化使用,它直指地方政府所能接受的底线,所以杀伤力很强。但当前环境问题早已超越专业层次,成为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大问题,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不在于一个部门的几次执法和几项新政策,而在于体制与法律的真正改革,在于公众监督力量的真正形成。”汪家权提醒说,“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是三位一体的,不是有所侧重,“区域限批”只是手段,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实现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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