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版业评估制度“落地开花”
2009-08-17 11:47:01.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王坤宁 责编:涂运
- 摘要:
- 日前,由新闻出版总署开展的首次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已结束,评估结果已初步产生,拟被评为一级的“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已公示。此举标志着我国出版业评估制度已经正式建立。那么,评估工作的过程如何?三家中介机构是如何进行评估工作的?为使广大读者,特别是出版从业人员全面了解首次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中国编辑学会会长桂晓风。
《中国新闻出版报》:那么评估工作的结果如何?
桂晓风:我们认为,在总署领导下,在评估办公室组织协调下,在全行业关心和全体评估对象支持配合下,经过长期准备和一年多的认真工作,这次评估从总体上说是成功的。评估结果比较公平、公正,能比较客观地反映经营性出版单位在评估期内的综合水平和发展趋势,相信会取得比较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可以作为总署机关实施等级管理的依据。同时,这次评估不仅为500家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较为科学、准确地确定了级别,还积累了许多宝贵的资料、经验。其中重要的收获就是提供了关于全国图书出版单位最权威、最全面的资料,可以说首次真正摸清了底数。这些成果(包括工作成果、思想成果和人才成果)是多方面长期协作努力和许多高端专家共同贡献心血的结果,对于图书出版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对于报刊、音像等行业开展同类工作都有积极意义。
《中国新闻出版报》:首次评估工作已告一段落,作为中介机构有什么建议和希望?
桂晓风:祝愿所有参评出版社都能正确对待评估结果,把这次评估作为奋斗的新起点,充分利用评估体系和评估资料,深入总结并反思,从中获得教益、激励和鞭策,进一步明确转制后的改革和发展规划,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或再接再厉、更上层楼,或发奋图强、急起直追。同时,希望为今后评估工作取得更好成绩打下基础。总署高度重视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新闻出版报》:请您谈谈这次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中介机构的具体做法?
桂晓风:这次等级评估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总署高度重视,总署党组为此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指导意见,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工作层面有三个:第一,总署确定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审定指标体系、工作规则、工作程序,并用行政手段征集和核实数据;第二,由总署评估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第三,3家中介组织受总署委托,参加核实数据,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各个出版社进行具体评估,评估结果报评估办公室审核,最后报总署批准。
作为中介机构,我们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08年7月16日,我们3家正式接受评估任务后,首先抓了3件事:一是立即召开各自的领导层办公会,学习总署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分别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三是确立工作思路。针对首次评估工作的特点,三家共同的工作思路大体有5条:一是“牢牢抓住四大要素”,即“评估体系科学,评估数据可靠,专家队伍合适,组织实施严密”;二是坚持“审慎、严谨、科学、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公正、保密”的工作纪律;三是边工作、边总结提高;四是进度服从质量;五是“争取出三项成果”,即出工作成果、思想成果和人才成果。
二是下大气力做好基础性工作。首先,前期工作力保数据准确可靠。2008年8月至10月,对各参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审,不合要求的予以退改。10月中旬到12月上旬,对中央在京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抽查,对经济数据进行普遍复核,然后到各地方出版社进行抽查和普遍复核。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对评审对象的出书范围、重点图书完成情况、图书获奖情况等各项客观指标逐一进行审核。
其次,对评估对象进行合理分类。本次参评的图书出版单位多达500家,出书门类涵盖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所列的全部类目,内部不作划分或划分过细都不利于进行深入分析和科学比较。根据“主要考虑评审对象专业门类的相同和相近,同时考虑工作量大致均衡”的原则,经多次研究,并报总署评估办公室同意,我们采取了先分大类后分小组的方式,把500家评审对象分为社科、文艺、大学、教育、少儿、科技、美术、古籍8大类,其中社科又粗分为4小类,共划分为11个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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