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拟扩大与中国文化顺差
2009-08-25 11:34:53.0 来源:北京商报 责编:刘文越
【我要印】讯: 日前,世贸组织(WTO)对一场持续两年多的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纠纷做出认定,认为中国在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影进口以及外商分销等领域存在限制。这也意味着,将有更多的美国文化产品进入中国。这匹虎视眈眈的“美国狼”,将给中国文化市场带来多大的影响?
事件缘起 争端始于两年多前
这场关于出版物的贸易纠纷始于两年前。从长达两年多的事件跨度可以看出,这起争端的复杂性可见一斑。
2007年4月10日,美国将我国有关出版物和视听娱乐产品进口权和分销服务的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7月,美国又提出补充磋商请求,将中国进口电影发行和网络音乐方面的措施也纳入申诉当中。
同年10月10日,美国要求WTO建立专家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审理。11月27日,争端解决机构应美国请求设立了专家组。与此同时,欧盟和日本宣布,他们保留第三方权利。随后,澳大利亚、韩国也宣布保留第三方权利。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2009年6月23日,专家组向中美双方提交报告。8月12日,WTO争端解决机构正式向WTO成员散发了长达469页的专家组报告。报告的出炉,令这起始于两年多前的争端再度广受关注。
裁决总体上利于美国
美国认为,对于电影、阅读出版物、家庭视听娱乐制品和音乐制品4类产品,中国没有允许所有中外企业和个人拥有进口权,进口文化产品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只能通过官方机构或国有企业发行,这些限制措施令美国业界损失严重。
WTO专家组的报告基本支持了美国的申诉,裁定美国企业在华可通过国营或政府批准企业,销售杂志、CD、视频游戏等版权保护的商品。此外,报告还建议中国消除针对进口出版物外资经销商的歧视措施,修改对进口及销售音像产品限制的法规,允许美国与中国成立合资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音乐专辑。
不过,WTO的报告并没有支持美国的所有申诉。WTO允许保留两家国有电影发行公司的进口权,并保护了中国政府对外国电影进行一定程度审查的权利。此外,针对美国提出的中国对进口读物订阅和对电子出版物进口的限制,WTO认为并不处于WTO规则之内,因此没有做出裁决。对美国宣称的“中国审查制度对互联网音乐专辑销售,相比于传统CD销售构成了歧视”,WTO认为其所掌握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这一判断。
上诉成功性并不乐观
“中方将认真评估专家组的裁决报告,不排除就中方关注点进行上诉的可能性。”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中国加入WTO后,在出版物市场准入方面一直认真履行WTO协定项下的义务。国外出版物、电影和音像制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通道是十分畅通的。
根据WTO的有关规定,在报告公布的60天内,任意一方可以向WTO上诉机构提起上诉,最后裁决将在3个月内产生。
中国若向WTO上诉机构提起上诉,上诉机构将组织7名国际顶级法律专家对专家组报告进行审查,结果可能是同意专家组意见,或认为专家组意见不全面,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正,做出最终裁决,或是全盘否定专家组意见,重新撰写裁决报告。不管最后出现的是以上的哪一种情况,上诉机构的意见都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接受专家组裁决,若一方不接受,另一方可以采取报复性措施。
“虽然中国可以对专家报告提出上诉,但翻盘希望不是很大。”专家对于上诉结果并不乐观,目前WTO内部的法律专家主要来自欧美,中国专家很少,这在上诉过程中对中国不利。
此外,从历史看,终裁否定专家组报告的案例极为少见。一旦终裁仍对中国不利,中国若不进行调整,美国将有权对进口自中国的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
专家解读 金融危机催生美文化出口战略
“美国对华出口的优势在于高科技产业,但短期内美国对中国的戒心不会消除,高科技技术和产品出口不会放开。美国要扭转长期以来的对华贸易逆差,文化输出是一种途径。”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刘卫东在分析美国提起此次申诉的原因时表示。
刘卫东说,美国与中国知识产权方面争端由来已久,但以往大多只涉及技术层面,如美国生产出的产品在中国很快有人模仿等,并没有采取文化产品出口战略。而此次纠纷目的是让中国市场接纳更多的美国文化产品。
“这与美国正经历的金融危机有很大关系。”刘卫东认为,文化产业是美国的优势产业,美国想通过文化产业创造更大的全球效应。根据美国电影协会发布的报告,美国2007年全球电影票房收入达267亿美元,其中海外票房171亿美元。与此同时,文化产业成本投入也很大,通过文化出口战略,一方面可以收回成本,另一方面还扩大了美国的文化影响力。美国宁愿降低产品的出口价格,占据更大的中国市场,毕竟中国的文化市场是一块很大的蛋糕,这从《变形金刚2》在中国4.3亿元的票房成绩就能充分体现出。
行业影响 电影行业:影响肯定有但不会太大
现行政策:我国进口国外电影实行配额制度。1994年首部进口分账影片《亡命天涯》登陆中国内地电影市场,此后每年可进口国外电影10部。2001年WTO的签订,进口分账影片的指标增至20部。2004年起,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每年进口分账片中,美国影片的不得超过70%,必须保证引进6部非美国影片。目前,只有中影和华夏两家电影发行公司拥有国外电影的进口权,进口影片还需经过审查。
“进口影片配额制很好地保护了国产电影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其发展。”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项目发展部主任肖怀德表示,如果放开对美国影片的进口配额,对国内电影肯定会有所冲击。
慈文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总经理耿跃进则表示影响不会太大。据悉,从2003年起,国产片的票房已经连续6年反超进口片。他认为,国产影片近几年发展十分迅速,对观众的号召力大增,内地电影市场也已经逐步趋于合理。即使市场开放,美国影片也很难在中国集体称霸。
“当国产片票房占到70%以上时,我们可以考虑适当放宽进口数量。”肖怀德表示,国产片和进口片票房保持各占一半左右是一个平衡状态,有利于国产电影发展,既能促进产业的发展和改革,也能更好地学习进口片先进的制作经验。
出版行业:对国内出版社影响几乎为零
现行政策:中国的出版物管理规定不允许由个人引进版权出版,如要引进图书必须和出版社合作。因此要引进图书必须先和出版社谈好出版条件。对于数量是没有限制,引进的图书需和国内出版图书一样,由新闻出版局进行审批。审批过后才允许发行。
东方音像出版社营销总监李骞认为,图书是文化的传播载体,由于国内大众对外来文化的不理解,致使国外出版物进入国内的数量是十分有限的。目前图书市场的大多数图书还是来自于国内出版社。即便是市场中的国外图书也是通过版权引进由国内出版社进行编辑、出版。因此,此次WTO要求中国进一步放开出版物进口数量对出版社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即便国内放开出版物进口数量,对于国内出版市场的影响也几乎为零。
在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总编辑周百义看来,由于世界在宗教、习俗、风土人情上都有所不同,一个国家的文化应该予以特别尊重和保护。
“但如果换个角度来看,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国外出版文化产品进入国内也有其积极意义,但一定要有前期审查机制。”周百义认为,一定尺度内放开国内出版市场不是坏事,放开就是引入了竞争机制。事实上,面对危机,中国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发展壮大自己的文化产业,先把自身做大做强。
音像行业:国内音像产业下滑幅度将超50%
现行政策:音像制品进口从类别上分为文艺类和非文艺类音像制品进口,从进口方式上分为制成品和版权贸易方式进口。除单纯版权贸易进口外,与境外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合作方式制作的音像制品也需报文化部审批方可出版发行。
进口音像制品需经过文化部批准,取得《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后,方可出版发行。在国内出版发行音像制品,须履行音像制品的进口审批手续。地方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没有进口审批权。而对于引进数量没有限制。
桃园文化赵涛认为,目前WTO针对中国让其进一步放开音像出版市场一事对原本就变得萎靡不振的音像产业变得更加难堪重负。“国内音像产业的产品数量逐年都在增加,但是其利润正在迅速的下滑,而2008年音像产业下滑幅度更是达到了40%。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进一步放开音像市场,国外音像产品大量涌入,国内音像产业所将承受的冲击将远远超乎想象,而下滑数字恐将超出50%。原本不大的‘蛋糕’在国内音像公司眼中就已不多,再招引海外的人一起分食,这个现象在所有音像公司眼中都是不愿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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