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如何超越现实达成和解
2009-10-22 00:00:00.0 来源:我要印 涂运 责编:涂运
- 摘要:
- 我们从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 文章《一座永远的图书馆》不难看出google对达成和解的诚意。同时也希望图书作者、出版商能够站在人类知识传播、保护“绝版”书籍等社会效益的立场上尽量达成商业利益上的谅解。笔者个人认为,google在版权保护上的确做了很大的让步,每本书60美元外加63%的在线阅读收益也相当可观,另外也取消了版权保护申请时间限制,应该说在版权保护上已经没有大的障碍。另外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是:“垄断”,一旦Google完成了数字图书馆的建设,谁能保证它不会成为“Microsoft 第二”,有什么制度能约束Google日后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问题,这是出版界、google还有各个国家必须共同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否则,Google图书馆这一伟大工程难以彻底完成。
评:《一座永远的图书馆》-谷歌的联合创始人和技术总裁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
导读:Google黑板报昨日刊发谷歌的联合创始人和技术总裁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的署名文章《一座永远的图书馆》,以下为文章全文摘要。(重要词句笔者加粗标示)
导读:Google黑板报昨日刊发谷歌的联合创始人和技术总裁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的署名文章《一座永远的图书馆》,以下为文章全文摘要。(重要词句笔者加粗标示)
“电车没有得到普及的根本原因在于(1)生产商的失误:他们没能恰当地向大众宣传电车的实用性;(2)电力公司的失误:他们没能提供足够多的充电站和变压站,让人们更为方便地拥有和使用电车。早期电车在速度、行驶里程和实用性上的限制给人们的印象至今依然存在。”
但是人类已经撰写的绝大多数图书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的,除非是那些在一流学术图书馆(premier academic libraries)中执着工作的研究人员。1923年之后所著的书籍很快消失在图书馆“黑洞”。除了个别特例,读者只能在图书出版销售的几年之内买到这些书,之后,只能在少数图书馆、二手书店找到它们。再往后,随着岁月流逝,合约被丢弃了、遗忘了,作家、出版商消失了、不见了,版权所有者的踪迹也难以寻觅。
图书是世界共有知识、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在10年前就首先提出了将所有书籍数字化的建议,那时的谷歌还是一家羽翼尚未丰满的新公司。那时,这项工程看起来如此狂妄自大、充满挑战,我们无法吸引人们加入进来。但是五年以后,也就是2004年,“谷歌图书”(Google Books)(当时被称作Google Print)诞生了,可以让用户搜索到几十万本图书。今天,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一千万,并且仍在增加。
虽然我们之间有分歧,但却也拥有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打开禁锢在无数绝版书籍中的智慧,当然也会公平地对版权所有人进行补偿。于是,我们共同努力达成了和解,以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这一协议旨在让图书作者、出版商和谷歌实现共赢,不过实际上真正的赢家是那些能够获得一片极为宽广的书籍天空的广大读者们。
这一协议也是颇受争议的,很多团体都积极发表意见,褒贬皆有。我想借此机会来澄清关于协议的一些事宜,并且说明我对这个计划感到自豪的原因。这项协议旨在让成百上千万绝版但受版权保护的书籍“复生” ,或者会对读者收取一定费用,或者在广告支持下免费,但是大多数收入会归版权持有人,无论是作者还是出版商。
有些人说这个协议类似一种强制许可证,就像集体诉讼和解一样,如果会员在某一规定日期之前不提出退出,那么该协议将对所有会员有效。而事实是,版权所有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设定图书价格及访问权或者从“谷歌图书”退出。
如果“谷歌图书”成功了,其他项目也会效仿,那么他们将会有捷径可走:这个协议创立了“图书版权登记簿”(books rights registry),鼓励版权持有人现身,这样其他项目将可更方便地获得许可。虽然新项目不会立即对无人认领的作品(或“孤品”)享有同等权利,但至少这个协议为类似诉讼的和解提供了方向,而且它是“孤品”的立法先驱,谷歌一直并将继续为此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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