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傍大款”谁来打假
2010-03-09 00:00:00.0 来源:新闻晨报 责编:陈运荣
- 摘要:
- “前两天朋友买的(皮炎平),拿回来一看,居然是‘666’牌的。”假货让人恼,而仿冒名牌的山寨货同样让人厌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利日”即将到来之际,一些网友自发地在论坛里曝光自己所遭遇的山寨名牌,提醒他人不要再上当。律师分析,这种仿冒知名品牌包装的行为具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意图,一旦发现,消费者可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并可对零售商和生产者提出起诉。
山寨货,爱玩模仿秀
“999”皮炎平变身“666”皮炎平,这令人哭笑不得的山寨仿冒一经曝光,就将网友雷到了,近日一则帖子《刚买到的假货大家都来看看》迅速引爆了网友寻找和曝光山寨名牌产品的热情。
很快有网友爆料,自己曾在火车站附近买了瓶雪碧,到手后发现是“雲(云)碧”;“老干妈”成了“老千妈”;某网页上599元的“iPhone”广告满屏都是,再定睛一看,原来是“1Phone”,怪不得如此便宜;可怜的“奥利奥”更是活生生少了条腿,成了“粤利粤”。而更让网友雷到的是,同一品牌还有多种的山寨版本,如 “NIKE”一会儿变身“HIKE”,一会儿变身“IVIKE”;“雕”牌,一会儿是“周住”,一会儿又成“周佳”……
这些山寨商品往往与名牌相当类似,不是在包装设计上仿冒知名品牌的产品,就是在注册商标或品牌名称中加入形似著名品牌的字样。无怪乎网友感叹现在买东西简直就是在玩“找不同”。还有网友总结,在火车站附近或者一些小杂货店里比较容易买到山寨货,因此大家在此类场所购物应该提高警惕性。
仿冒名牌涉嫌误导消费
“生产商搞山寨也就算了,最可气的是药店的老板居然故意将‘666’反过来放,让它看起来是‘999’,这不是存心误导嘛!”跟楼主有着相同遭遇的一网友忍不住痛批山寨商品生产者和零售者。这种仿冒知名品牌包装的行为究竟是否有法可管,成为了网友最为关心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这种“傍名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五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所列的多种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其中一种不正当手段就是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
这种仿冒的行为具有故意误导、欺诈消费者的意图,侵犯了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相关的民事权利。对于被仿冒的名牌和消费者双方面,都有损害。
消费者可通过工商局维权
针对山寨商品仿冒知名品牌包装的行为,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孔晓宇律师分析认为,消费者一旦发现山寨商品,可以向相关工商行政部门举报。他指出,有些山寨商品不仅仿冒知名品牌包装,其本身的质量也存在问题。这种质量低劣、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山寨商品,因其技术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因此除涉嫌侵权外,还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如果因购买山寨商品而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则可以首先起诉零售商,只要消费者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为假货,则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其次是起诉生产者,假货一旦确认,则可直接从生产者那里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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