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书版权纠纷频发凸显立法滞后
2010-09-25 10:40:49.0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张健
- 摘要:
- 7月份以来,有关亚马逊电子阅读器kindle是否要进入国内市场的猜测就一直不断,与此同时,汉王“电纸书”持续热卖,盛大也即将推出新产品“锦书”加入争夺热潮…… 有混战就会有纠葛,有关电子书的版权问题及由此引发的官司频频引人关注。一边是弥漫在各大电子厂商间的硝烟,他们为了争夺日益兴起的电子阅读器市场,群雄逐鹿;一边,各大电子阅读器生产商与传统出版社、作者之间的战火也在不停燃烧。
【CPP114】讯:7月份以来,有关亚马逊电子阅读器kindle是否要进入国内市场的猜测就一直不断,与此同时,汉王“电纸书”持续热卖,盛大也即将推出新产品“锦书”加入争夺热潮……
有混战就会有纠葛,有关电子书的版权问题及由此引发的官司频频引人关注。一边是弥漫在各大电子厂商间的硝烟,他们为了争夺日益兴起的电子阅读器市场,群雄逐鹿;一边,各大电子阅读器生产商与传统出版社、作者之间的战火也在不停燃烧。“剪不断,理还乱”的电子书版权问题,被有人形象地比喻为一本“糊涂账”。
问题在哪?
电子书即人们所阅读的数字化出版物。区别于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出版物,它利用计算机技术将一定的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通过数码方式记录在以光、电、磁为介质的设备中,借助于特定的设备来读取、复制、传输。提到电子书,一般包含两种含义:一是指“e-book,主要是以特殊的格式制作而成,可在有线或无线网络上传播的图书;一指专门阅读电子书的掌上阅读器。电子书通俗来讲就是“电子书籍”,而“电纸书”就是指电子阅读器。
近几年来,世界各国的电子书出版业都呈快速增长态势,截至目前,我国电子书出版总量已经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2009年,我国电子书收入已达14亿元。但电子书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版权保护方面的问题。
据报道,2009年12月11日,因广州市花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诉广州得翔科技有限公司和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广州市版权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广州市公安局、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天河一带的电脑城的3个销售点共查扣了26部涉嫌盗版的“汉王电纸书阅读器”。
作为国内生产和销售电子书的龙头企业汉王科技来说,盈利的同时可谓麻烦不断。2010年6月30日,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科技公司侵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中华书局表示,“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擅自收入其享有著作权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因而起诉汉王公司并索赔91万余元。此案引发的有关电子书的版权问题引起了出版界、学术界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无独有偶。全球最大的电子书出版商美国亚马逊公司的kindle电子书阅读器虽累计销售已超过50万部,可2009年7月,亚马逊在未经用户知晓的情况下,从kindle用户设备中远程同步删除了乔治·奥威尔的小说《1984》。因为提供书籍的数字出版社mobilereference并没有这本书的授权,尽管亚马逊在删除的同时进行了退款,且此后亚马逊ceo杰夫·贝索斯特意在kindle论坛上撰文道歉,表示强硬删书的解决方法不仅愚蠢且过于轻率,并承诺类似情况不会再度发生,但这一事件依然令人深思电子书版权的相关问题。
技术解决?
而相较于传统阅读方式,电子阅读的兴起,使绝大部分网络文学作品可以在网上免费阅读,读者也逐渐形成了“网上看书不花钱”的意识和习惯,电子书的版权保护面临着一个非常不利的环境。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电子书下载”几个关键字,即可看到众多的网站都提供电子书下载,其中,绝大多数网站只需注册后即可免费下载,而这些提供电子书下载的网站却往往并不拥有版权。所以一直以来,电子书的盗版问题一直令图书作者和出版社头疼不已。
“互联网基本上是免费的午餐,大家从互联网上获取信息不习惯付费,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具有开源性和开放性特征。如果在互联网上以drm方式对信息加密,相信将丧失绝大部分对此信息感兴趣的读者,除非像学术期刊那样具有非常强的独占和需求性的内容。但学术期刊,与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相比,毕竟是极少数;另外,互联网是用户在创造内容,因此也决定了信息本身的开放性。”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数字出版研究室主任张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与互联网不同,电子书由于依靠移动终端进行阅读,它更加个性化,更易于以专有格式或drm方式对内容进行保护。只有对内容进行了一定的保护,才能免受盗版之害,才能充分保障原创者的权利。因此我个人认为,电子书易于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版权保护。”
1999年,以数字版权保护(drm)为核心的电子书技术,被评为当年度世界十大科技成果之一。美国畅销小说作家斯蒂芬·金在2000年3月14日发表了第一本只出电子书不出印刷版本的《ridiidingthebullet》。到如今,出版电子书的出版社和销售电子书的网站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电子书产业正在飞速发展。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专家周劲表示,数字版权保护是电子书出版中最重要的技术基础,只有通过它,电子书的作者和出版社才能得到相应的收益,电子书销售数量才可计数。电子书销售网站能从出版社得到电子书的销售许可,读者通过网上支付购买电子书。出版社也可以把电子书通过销售渠道卖给图书馆,图书馆购买电子书就像购买纸书一样,按复本数购买,对读者提供借阅的服务。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目的是保护数字内容的版权,从技术上防止数字内容的非法复制,最终用户必须得到授权后才能使用数字内容。对于电子书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周劲认为需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密等技术保证电子书的安全性、对电子书进行合理的授权后才能阅读、电子书不能被非法拷贝、电子书的内容不能被随便修改、电子书在流通过程中应该是可计数的。
“通过一些电子版权保护技术,或许可以缓解盗版问题的发生,但盗版商为了牟取商业利益,攻克技术障碍并非难事。版权毕竟是图书作者与出版社的核心利益,电子书网站通过他们获得电子出版物授权才是正道。”周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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