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客运中心私自印刷站台票被查
2010-09-30 11:23:07.0 来源:兰州晚报 责编:张健
- 摘要:
- 兰州客运中心向旅客出售私自印制的站台票长达一年之久,此事引起省市区地税部门高度重视。9月28日,税务部门经过调查后,对客运中心违法行为当即叫停,并联合公安部门顺藤摸瓜、查处了承接非法印务活动的甘肃瑞祥印刷厂,对两家企业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作出严厉处罚,分别罚款5万元。
兰州客运中心向旅客出售私自印制的站台票长达一年之久,此事引起省市区地税部门高度重视。9月28日,税务部门经过调查后,对客运中心违法行为当即叫停,并联合公安部门顺藤摸瓜、查处了承接非法印务活动的甘肃瑞祥印刷厂,对两家企业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作出严厉处罚,分别罚款5万元。同时没收兰州客运中心非法收入19万余元、瑞祥印刷厂9000元,印刷厂负责人还被警方带走接受进一步调查。
兰州客运中心问题多
据了解,兰州客运中心于去年9月底正式营业,客运中心东西长约160米,南北宽约190米,占地面积31087.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9626.7平方米,按国家一级客运站场设计,发车位39个,停车位127个,日均旅客发送量1.1万人次,旅客最高聚集人数2500人。主要建筑物由一幢5层的站务综合楼、一幢16层的商务培训楼和候车大厅三部分组成。记者近日暗访时发现,兰州客运中心向进站旅客强行出售0.5元的站台票,而站台票竟然是没有经过税务部门批准的发票,甘肃省地税局有关部门认定没有税务局监制章的站台票即为假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客运中心有关负责人却始终认为他们所出售的站台票没有任何问题。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兰州客运中心有诸多地方存在违法或者违规行为,市物价局早就明文规定,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商场等场所的公共厕所应该对外开放,不得向任何人收取费用,然而兰州客运中心对政府规定却置若罔闻,自从客运中心建成后,就向旅客每次收取0.5元的如厕费。兰州客运中心是甘肃省最大的汽车客运枢纽,每天进出客运中心的人员众多,仅厕所收费一项收取的费用就十分可观。
没收19万非法所得
9月27日,兰州市城关区地税二局发票管理分局,针对兰州客运中心私自出售站台票问题进行调查。28日上午,兰州市税务局就此事专门组成处理小组,市税务局领导带领城关区地税一局和二局稽查人员来到了兰州客运中心,本报记者和央视兰州报道点记者全程跟随采访,稽查人员根据调查的情况,向客运中心负责人下发了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发票违法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即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客运中心违反规定私自印制发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罚款50000元。”
税务人员还调取了兰州客运中心关于站台票等方面的统计和账目,便于查清该公司出售非法假发票的具体数额。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兰州客运中心已经出售非法站台票25万余张,一共获得非法收入19万余元。根据相关规定,客运中心的非法所得将全部予以没收。
税务、公安查处印刷厂
据兰州客运中心有关负责人交待,客运中心一共分四次印制了30万张没有税务监制章和发票代码的站台票,并将印刷业务承包给了甘肃瑞祥印刷厂。当天下午2时许,市税务局十多名执法人员前往雁滩高新开发区查处,当执法人员进入印刷厂院内时,工人们正在印制产品,执法人员在二楼找到了印刷厂老板,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相关手续,老板随后拿出了一个“发票准印证”,但是该证早已过期近5年时间。老板说:“我以为没有税务局监制章的票据我们印刷厂就可以印刷,现在兰州印刷这块非常乱,我们对这块也不太清楚。”
随后,税务局向该印刷厂下发了处罚通知书、罚款5万元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税务局负责人表示,该印刷厂在没有取得发票印刷许可证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私自印刷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以5万元的罚款,该厂老板以每张站台票0.03元钱的价格印刷了30万张,从中获利9000元,并对9000元的非法收入全部予以没收。
随后,公安人员将印刷厂老板带走接受进一步调查。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相关新闻:
孙骁骥:印刷业革命和数字化技术有看点
辽宁印刷产业“十二五”发展新思路
阎晓宏:欢迎外国印刷企业来华合作新技术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