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发出紧急通知清查教辅出版印制发行情况
2011-08-19 10:46:12.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责编:张招伟
- 摘要:
- 继8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印发后,新闻出版总署18日就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并立即组织全面清查,检查整改情况9月底前报送新闻出版总署。
【CPP114】讯:继8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印发后,新闻出版总署18日就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并立即组织全面清查,检查整改情况9月底前报送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下发紧急通知,旨在使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通知》精神的传达贯彻。同时,采取召开紧急会议等方式,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部署。部署详情须于8月底前报新闻出版总署,逾期未报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组织对2010年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查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市场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检查整改情况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名后,于9月底前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检查工作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以及逾期未报情况者,须由主要负责人到新闻出版总署说明原因。
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将组织若干督查组,自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深入各省(区、市)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明察暗访,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分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就地指导工作,现场督促整改。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相关新闻:
新闻出版总署:不合格教辅材料召回销毁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具备资质
武大领导访问总署商谈共建印刷人才基地
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内解决教辅混乱问题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下发紧急通知,旨在使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通知》精神的传达贯彻。同时,采取召开紧急会议等方式,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部署。部署详情须于8月底前报新闻出版总署,逾期未报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组织对2010年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查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市场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检查整改情况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名后,于9月底前报送新闻出版总署。检查工作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以及逾期未报情况者,须由主要负责人到新闻出版总署说明原因。
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将组织若干督查组,自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深入各省(区、市)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明察暗访,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分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就地指导工作,现场督促整改。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相关新闻:
新闻出版总署:不合格教辅材料召回销毁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具备资质
武大领导访问总署商谈共建印刷人才基地
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内解决教辅混乱问题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