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签标准号标注显混乱
2012-06-07 09:24:33.0 来源:中国日报网 责编:陈培
- 摘要:
- 今年4月25日,市民张杨在李家沱某超市,为单位购买了152桶某品牌纯正菜籽油,价值10168.8元。购买时,标签上有醒目的绿色食品标志,他觉得很放心,可买回去才发现,标签上标注的竟是国家标准:GB1536-2004。
律师说法
乱打绿色牌涉嫌欺诈消费者
“绿色食品不执行或标注相应标准,其质量可能与普通产品无异。”晏勇告诉记者,“就像那枣子一样,不排除有的企业打着绿色食品的旗子,选择指标相对较低的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认证标准对企业是强制性要求,已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绿色食品标准对该企业属于强制性标准,不但应在生产中严格执行,而且在标签上也应明白无误地标注。
由于有绿色食品标识,其价格也比普通食品高,如一包80克的绿色榨菜售价1.7元,比同样重量的一包普通榨菜贵0.7元左右。
在某超市选购食品的市民蒋平说,消费者不可能全程监测食品生产,标签上产品信息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也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主要途径,如果标准都不注明或者乱标注,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今年2月上旬,湖北省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2家大型超市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5种食品,标签上均有“绿色食品”标志。但均标注的是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工商部门认为,上述食品使用了虚假“绿色食品”标志,对消费者构成了误导,2家大型超市、1家供应商、2家经营门店被依法立案查处。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认为,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以虚假商品说明、商品标准等方式销售商品,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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