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售惠普、佳能打印机包装获刑
2012-07-18 09:03:54.0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编:陈培
- 摘要:
- 印务店员工合伙非法制造含有惠普、佳能等注册商标标识产品包装,销售数额逾百万元。前日,东莞市第三法院对这起制假售假案进行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三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8000元不等。
【CPP114】讯:印务店员工合伙非法制造含有惠普、佳能等注册商标标识产品包装,销售数额逾百万元。前日,东莞市第三法院对这起制假售假案进行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三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8000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欧某、易某辉分别是东莞市塘厦镇某印务店的经营者和员工。2010年11月起,欧某伙同易某辉非法制造含有惠普、佳能、兄弟、三星、松下注册商标标识的打印机耗材包装盒、说明书、标签等产品,并销售给Q Q昵称为“可心”的客户非法获利。
两人接到生产订单后,委托东莞市塘厦镇某印刷公司印制、加工含有注册商标标识的打印机耗材包装盒等产品。印刷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黄某海及生产主管熊某决定承接订单。
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欧某、易某辉非法制造并销售非法制造的惠普、佳能、兄弟、三星、松下注册商标标识的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00万多元。2011年9月至同年12月,东莞某印刷公司、黄某海、熊某非法制造商标标识共计约20万个,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约68000元。
7月16日,东莞第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获刑三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8000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欧某、易某辉分别是东莞市塘厦镇某印务店的经营者和员工。2010年11月起,欧某伙同易某辉非法制造含有惠普、佳能、兄弟、三星、松下注册商标标识的打印机耗材包装盒、说明书、标签等产品,并销售给Q Q昵称为“可心”的客户非法获利。
两人接到生产订单后,委托东莞市塘厦镇某印刷公司印制、加工含有注册商标标识的打印机耗材包装盒等产品。印刷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黄某海及生产主管熊某决定承接订单。
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欧某、易某辉非法制造并销售非法制造的惠普、佳能、兄弟、三星、松下注册商标标识的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00万多元。2011年9月至同年12月,东莞某印刷公司、黄某海、熊某非法制造商标标识共计约20万个,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约68000元。
7月16日,东莞第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获刑三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8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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