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告产业未来将转型 计划2020年达160亿
2012-09-07 15:36:50.0 来源:人民网 责编:王岑
- 摘要:
-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未来河南广告产业将向从传统媒介型向技术创新型、从制作发布型向研发创意型转变。
【CPP114】讯: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未来河南广告产业将向从传统媒介型向技术创新型、从制作发布型向研发创意型转变。到2020年,全省广告产业经营额达到160亿元,广告产业服务水平、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居全国前列。
广告产业是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广告产业发展,提高广告产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和发展水平,对于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至关重要。
今后一个时期,河南将争取在3—5年内发展一批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产业群体,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广告产业园区,打造一批广告业驰名、著名商标,建设一批广告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
依靠科技进步带动广告产业创新发展,重点扶持发展广告创意、策划、制作企业,争创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积极支持与广告创意相关的影视、游戏、出版等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广告创意制作水平。
同时,建好公共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广告会展经济。整合中原广告产业园等现有资源,搭建广告会展交易平台,吸引国内外高端广告机构进入河南,提升河南广告会展交易的技术水平和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形成全国重要的广告会展交易中心。
为了有效促进广告产业发展,河南采取将广告产业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加大财政资金、税费支持力度,支持新办广告企业发展,引导扶持广告园区(基地)建设,鼓励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广告创意人才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广告产业良性发展。
今后,广告产业将作为河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或投资基金等重点扶持的行业。对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省、市级财政给予相应的扶持资金或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广告企业,由所在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加大税费支持力度。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广告经营单位发生的有关经费支出,按有关规定准予税前扣除;广告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按规定比例减免;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7类人员创办广告企业按规定将减免相关注册登记费用。
与此同时,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各种不利于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准入限制,对注册广告企业、组建广告企业集团、广告企业冠名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入驻园区、预期经营时间在10年以上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等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根据计划,到2015年,河南省广告经营额突破8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同期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广告产业成为我省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到2020年,全省广告产业经营额达到160亿元,广告产业服务水平、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居全国前列。
广告产业是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广告产业发展,提高广告产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和发展水平,对于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至关重要。
今后一个时期,河南将争取在3—5年内发展一批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产业群体,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广告产业园区,打造一批广告业驰名、著名商标,建设一批广告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
依靠科技进步带动广告产业创新发展,重点扶持发展广告创意、策划、制作企业,争创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积极支持与广告创意相关的影视、游戏、出版等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广告创意制作水平。
同时,建好公共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广告会展经济。整合中原广告产业园等现有资源,搭建广告会展交易平台,吸引国内外高端广告机构进入河南,提升河南广告会展交易的技术水平和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形成全国重要的广告会展交易中心。
为了有效促进广告产业发展,河南采取将广告产业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加大财政资金、税费支持力度,支持新办广告企业发展,引导扶持广告园区(基地)建设,鼓励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广告创意人才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广告产业良性发展。
今后,广告产业将作为河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或投资基金等重点扶持的行业。对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省、市级财政给予相应的扶持资金或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广告企业,由所在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加大税费支持力度。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广告经营单位发生的有关经费支出,按有关规定准予税前扣除;广告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按规定比例减免;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7类人员创办广告企业按规定将减免相关注册登记费用。
与此同时,放宽市场准入,取消各种不利于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准入限制,对注册广告企业、组建广告企业集团、广告企业冠名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入驻园区、预期经营时间在10年以上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等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根据计划,到2015年,河南省广告经营额突破8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同期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广告产业成为我省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增长点。到2020年,全省广告产业经营额达到160亿元,广告产业服务水平、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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