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信息苑将开展多场活动 解读限制过度包装规定
2013-06-08 16:33:45.0 来源:东方网 责编:钱莹
- 摘要:
- 作为深受居民喜爱的“社区数字乐园”,东方社区信息苑近期将开展多场社区“包装物减量”专题科普及宣传活动。
【CPP114】讯:《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2013年2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限制过度包装和促进商品包装物减量的法规,是上海市地方立法为国家法律制度建设作出的一次新贡献,对于倡导适度包装、限制过度包装和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深受居民喜爱的“社区数字乐园”,东方社区信息苑近期将开展多场社区“包装物减量”专题科普及宣传活动,本专题也将会分五期陆续向您介绍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和知识,也欢迎您积极参与到包装物减量工作中。
《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解读之一:
《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的立法背景和目标
包装工业属于资源耗用型产业,包装物生命周期短,大多为一次性用品,资源消耗量大。我国大中城市的包装废弃物体积占全部城市固体废弃物近1/2,重量约占1/3,其中过度包装占有较高比例。商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导致商品价格虚高,损害消费者利益,助长奢侈腐败现象,不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2011年下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工作开展专项监督。2011年年底,组成立法工作小组。为充分了解民意,工作小组在人大公众网等网站上开展了问卷调查,10天内800多人参加,90%以上认为立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很有必要。后经市人大常委会反复调查研究决定,纳入2012年立法计划。
本次立法的目标:
一是对商品过度包装进行约束和限制,促使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得到有效实施。《规定》要求:“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商品进行包装,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以下简称强制性规定)。”这一强制性规定指的是《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
二是实现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减量化,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上海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规定》提出企业、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各界要共同推进,执行强制性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
三是促进商品合理包装,引导健康、节约和环保的消费理念,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规定》鼓励“企业优先采用可循环、可再生、可回收利用或易于降解的包装材料。”“倡导生产者、销售者在商品外包装上明示包装物回收利用及包装成本等信息,开展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制定、完善促进商品包装物减量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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