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碎进入毛细血管:急救药包装缺陷禁而不止
2013-07-10 08:42:02.0 来源:医药网 责编:钱莹
- 摘要:
- 尽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发文,紧急叫停普通钠钙玻璃瓶包装,但截至目前仍有企业在生产销售,一些省份仍将相关规格药品列入招标范围大量采购,广东也是其中之一。
有鉴于对人体危害严重,2012年11月8日,药监总局办公室曾发布《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注射剂产品与所用药用玻璃的相容性研究,应符合药监总局发布的《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否则“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药用玻璃包装,并重新开展规范的研究。”
有业内人士解读称,132号文没有一刀切,把主动权交给企业,让企业自主裁决,如有风险就自觉停产,然后选择更合适的包装材料做实验。
事实上,也有一些企业尽职履行了。2012年6月18日,紫光古汉集团衡阳制药有限公司对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做了如下说明:“我公司中标产品碳酸氢钠注射液250ml:12.5g由于国家在生产工艺上改进,要求其中一项指标无菌保证值F5≥8.我公司在今年初已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补充申请,预计在今年6月份可以拿到批件,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补充批件至今没有下来,故我公司暂时还不能生产该产品供应市场,我公司保证批件下来后足量生产,满足广东省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需要”。
但是,132号文在落地执行效果上并不明显。在通知出台后的数月内,企业生产、销售该包装药品的现象仍存在,广东等一些地方的药品招标平台也仍将其列入竞标品种。
记者在2012年广东省全省医疗结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中看到,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容量碳酸氢钠注射液中标价为1.8元一瓶;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的小容量碳酸氢钠注射液中标价为0.79元一盒。
而在广东仍未停止使用的同时,记者了解到,陕西、安徽、河南等地的药品采购中心,都已经作出了停止玻璃瓶碳酸氢钠注射液挂网采购的通知。
尤其是安徽,今年2月20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碳酸氢钠注射液有关问题的函,明确指出“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豫20100024,其生产的碳酸氢钠注射液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41021050”,“涉嫌生产不符合规定的碳酸氢钠注射液。”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就此对记者表示,“我省医疗机构至今仍在采购使用贵州天地药业、天津新郑药业等企业生产的玻璃瓶装碳酸氢钠注射液,生产企业没有停止生产且召回产品,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是置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要求于不顾,难道我省的医疗卫生部门、药品监督部门能够听之任之,置我省百姓大众的生命健康、用药安全于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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