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威力印刷延长排他期
2013-10-31 09:56:08.0 来源:财华社 责编:陈莎莎
- 摘要:
- 本公告乃中国威力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中所用之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CPP114】讯:本公告乃中国威力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中所用之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长排他期
经与卖方进一步磋商後,董事会欣然宣布买方的排他期已获额外延长三(3)个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此期间卖方同意让买方充分自由取阅与该项目及可能收购事项相关之资料,以进行尽职审查,并同意就该项目及可能收购事项与买方进行独家磋商。
倘谅解备忘录因任何理由於排他期内予以终止,或於排他期届满时并无订立正式协议,卖方须於终止或届满(视乎情况而定)後七(7)个营业日内向买方免息全数退还诚意金。
除延长排他期外,谅解备忘录之所有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可能收购事项须待签立及完成正式协议後,方可作实。倘可能收购事项得以落实,其可能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本公司须予公布交易,而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相关规定。
董事会谨此强调尽管谅解备忘录列载若干与尽职审查、诚意金及由卖方授予买方於排他期内之权利相关之具法律约束力之责任,可能收购事项须待正式协议签署後及可能收购事项之条款须待卖方及买方进一步协商後方可作实,而卖方及买方於本公告日期并无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任何具法律约束力之协议。由於可能收购事项未必落实,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延长排他期
经与卖方进一步磋商後,董事会欣然宣布买方的排他期已获额外延长三(3)个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此期间卖方同意让买方充分自由取阅与该项目及可能收购事项相关之资料,以进行尽职审查,并同意就该项目及可能收购事项与买方进行独家磋商。
倘谅解备忘录因任何理由於排他期内予以终止,或於排他期届满时并无订立正式协议,卖方须於终止或届满(视乎情况而定)後七(7)个营业日内向买方免息全数退还诚意金。
除延长排他期外,谅解备忘录之所有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可能收购事项须待签立及完成正式协议後,方可作实。倘可能收购事项得以落实,其可能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本公司须予公布交易,而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相关规定。
董事会谨此强调尽管谅解备忘录列载若干与尽职审查、诚意金及由卖方授予买方於排他期内之权利相关之具法律约束力之责任,可能收购事项须待正式协议签署後及可能收购事项之条款须待卖方及买方进一步协商後方可作实,而卖方及买方於本公告日期并无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任何具法律约束力之协议。由於可能收购事项未必落实,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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