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反胃”包装盒何时能与国际接轨?
2014-01-13 15:01:12.0 来源:新华网 责编:陈莎莎
- 摘要:
- 就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不久前,吉林省长春市也出台了《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
【CPP114】讯:就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不久前,吉林省长春市也出台了《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值得关注的是,在制度和立法层面外,卷烟包装盒的方寸之地,也同样是国际控烟战役的重要战场。然而在这个战场上,中国控烟举措却迟迟没能跟上。
烟盒上那句无力的警示
中国于2003年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按照公约第11条关于烟盒包装、标签的要求规定,在烟盒上印制的警示信息宜占据可见部分50%以上面积,但不得少于30%,建议采用图形警示。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该《规定》要求卷烟包装警示标语应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警示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包装盒警示语分别为“吸烟有害健康,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和“吸烟有害健康,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然而,措施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这句话印或不印,我对于香烟都是不弃不离。”北京市民谭达开玩笑说,他已有五年的烟龄,曾经一度戒烟,但由于工作压力大,戒烟之旅总是“有始无终”。和谭达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天津市民高实,他说:“抽烟五年多,除了女朋友偶尔会嫌身上有股烟味外,没见自己有什么毛病。”
记者在长春市一家烟草专卖店了解到,大多数前来买烟的烟民对包装盒上那句轻描淡写的“吸烟有害健康”警示语均不以为然――该抽的时候还得抽。
国外“控烟”方寸阵地如何坚守?
2012年召开的第15届世界烟草与健康会议上,世界卫生组织控烟活动负责人道格拉斯・贝切尔表示,世卫组织建议控烟法中包括使用触目惊心的健康警示图片。
据了解,丹麦新法规于2012年2月起规定丹麦销售香烟包装必须印有喉癌、腐烂牙齿、变黑的肺脏等醒目警示,取代“吸烟有害健康”的文字警示。烟民众多的俄罗斯早在2011年就采取了同样的举措。
研究表明,香烟外包装上出现恐怖图片会明显改变吸烟者对吸烟的态度:78%的吸烟者赞成使用此种警示,67%的人想戒烟,50%以上的人改变了对吸烟后果的看法。
新加坡、澳大利亚及我国台湾地区早已实行此制度。记者从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了解到,国内知名香烟品牌出口的产品包装也早已与国际接轨,厂家纷纷给他们的产品穿上“令人作呕”的外衣。但是国内销售产品却难寻其踪迹。
长春市一家烟酒店老板周易告诉记者,如果国内销售的香烟烟盒都印上了这样的图片,生意肯定要少很多。
为何中外“控烟”包装不能接轨?
在香烟包装盒的主要面积印上“烂肺”“烂牙”等“恶心”图案对减少吸烟、买烟作用明显。我国为何不能借“他山之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杨杰告诉记者,国际通行的香烟包装在客观上确实对“控烟”“禁烟”作用明显。但在相关立法表决过程中同样经历了重重阻力。
杨杰认为,世界许多国家香烟的包装图案是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审查的,而我国仍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决定,这也是我国目前未能使用和国际接轨的香烟包装警示图片的原因,因此对相关体制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杨杰表示,除了采取警示图案,增加对烟草零售阶段的消费税、提高香烟价格,也是减少吸烟者的好办法。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烟草零售价格的70%应该来自消费税,而中国则仅占约40%。
烟盒上那句无力的警示
中国于2003年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按照公约第11条关于烟盒包装、标签的要求规定,在烟盒上印制的警示信息宜占据可见部分50%以上面积,但不得少于30%,建议采用图形警示。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该《规定》要求卷烟包装警示标语应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警示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包装盒警示语分别为“吸烟有害健康,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和“吸烟有害健康,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然而,措施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这句话印或不印,我对于香烟都是不弃不离。”北京市民谭达开玩笑说,他已有五年的烟龄,曾经一度戒烟,但由于工作压力大,戒烟之旅总是“有始无终”。和谭达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天津市民高实,他说:“抽烟五年多,除了女朋友偶尔会嫌身上有股烟味外,没见自己有什么毛病。”
记者在长春市一家烟草专卖店了解到,大多数前来买烟的烟民对包装盒上那句轻描淡写的“吸烟有害健康”警示语均不以为然――该抽的时候还得抽。
国外“控烟”方寸阵地如何坚守?
2012年召开的第15届世界烟草与健康会议上,世界卫生组织控烟活动负责人道格拉斯・贝切尔表示,世卫组织建议控烟法中包括使用触目惊心的健康警示图片。
据了解,丹麦新法规于2012年2月起规定丹麦销售香烟包装必须印有喉癌、腐烂牙齿、变黑的肺脏等醒目警示,取代“吸烟有害健康”的文字警示。烟民众多的俄罗斯早在2011年就采取了同样的举措。
研究表明,香烟外包装上出现恐怖图片会明显改变吸烟者对吸烟的态度:78%的吸烟者赞成使用此种警示,67%的人想戒烟,50%以上的人改变了对吸烟后果的看法。
新加坡、澳大利亚及我国台湾地区早已实行此制度。记者从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了解到,国内知名香烟品牌出口的产品包装也早已与国际接轨,厂家纷纷给他们的产品穿上“令人作呕”的外衣。但是国内销售产品却难寻其踪迹。
长春市一家烟酒店老板周易告诉记者,如果国内销售的香烟烟盒都印上了这样的图片,生意肯定要少很多。
为何中外“控烟”包装不能接轨?
在香烟包装盒的主要面积印上“烂肺”“烂牙”等“恶心”图案对减少吸烟、买烟作用明显。我国为何不能借“他山之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杨杰告诉记者,国际通行的香烟包装在客观上确实对“控烟”“禁烟”作用明显。但在相关立法表决过程中同样经历了重重阻力。
杨杰认为,世界许多国家香烟的包装图案是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审查的,而我国仍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决定,这也是我国目前未能使用和国际接轨的香烟包装警示图片的原因,因此对相关体制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杨杰表示,除了采取警示图案,增加对烟草零售阶段的消费税、提高香烟价格,也是减少吸烟者的好办法。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烟草零售价格的70%应该来自消费税,而中国则仅占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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