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01 00:00:00.0 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北京) 责编:严影
- 摘要:
- 2014年12月公司发现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的合作方暨实际管理者王斌、王钊德和王国友,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公司对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存在严重违规及其他行为。所以公司拟不将浙江德美报表纳入2014年合并范围。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在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伍宝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本期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本期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4年12月公司发现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美”?)的合作方暨实际管理者王斌、王钊德和王国友,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公司对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履行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存在严重违规及其他行为。所以公司拟不将浙江德美报表纳入2014年合并范围。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14年实现业绩预计未达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由于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对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三条授予、解锁或回购注销的调整原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回购并注销共涉及90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26.4万股,监事会对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确认。
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目前正在实施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第二期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备查文件
1、上海绿新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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