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2020年印刷复制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3-15 19:19:01.0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 责编:覃子喻
- 摘要:
- 各地区要在2020年11月底前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专题报送本地区印刷复制发行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2020年
印刷复制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印刷复制发行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眼体系构建、制度完善,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完善重点出版物印刷发行保障机制
(一)加大产能、拓展渠道。全力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党的创新理论著作、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印制发行工作。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组织开展2020年度创新理论著作和主题出版物百家书城、千家门店联合展示展销活动,推动主题出版物网络传播平台建设。
(二)健全机制、完善体系。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加强对国家统编教材出版印刷发行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着力协调解决财政资金缺口、印发工期缩短、环保限产压力等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政治任务。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印刷复制发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印刷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
1.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印发<关于推进印刷业绿色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任务。统筹完善绿色化发展机制,探索实施印刷业绿色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持续推进印刷智能制造,建设扩容印刷智能制造测试线。启动中国印刷业创新基金调研和筹备工作。组织开展按需印刷出版改革试点。
2.举办2020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巩固统摄发展的政治阵地和协同创新的服务平台,聚焦印刷业融合化发展方向,梳理创新路径、典型案例和标准体系,提出市场要素和市场体系建设方向,推动出台鼓励性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
3.推动印刷业区域协同发展。开展印刷复制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调研。协调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区出台京津冀印刷业协同管理相关意见,推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出台长三角区域印刷创新中心、先进产业集群和优势企业名单,指导广东编制珠三角区域印刷业发展升级指南。
(二)提升发行业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1.推动实体书店可持续发展。持续打造具有引领意义的文化地标和最美书店,支持连锁书店、品牌书店扩大规模,引导中小书店朝专业、主题、特色细分领域拓展,推动书店向社区、校园、乡镇下沉延伸。围绕实体书店融合发展、大数据应用和供应链体系建设等重点,做好支持保障工作。
2.加强新华书店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新华书店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推动各地区新华书店按期完成农村发行网点建设任务。加快建设新华书店网上商城,扶持龙头网络企业,推进全国新华书店网络业务实质性整合和高效协同发展。支持新华书店联合开展资产运营,启动新华书店发展基金调研工作。
3.引导网络发行健康发展。建立重点网络发行企业联系制度,定期通报情况,沟通解决问题。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成立网络发行企业联合组织,加强相互协商协作。搭建交流对话平台,推动网络发行企业与传统出版发行单位深入合作,构建共赢机制,共同营造良好行业生态。
4.发挥展会服务功能。举办第30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提升地方出版展会质量,围绕重大主题和重点工作,展示精品力作、引领阅读风向、营造浓厚氛围。
5.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加快CNONIX、发行物联网等重要标准研发应用,推动全国出版发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第二批试点工作。开展发行业“十四五”规划调研。
三、加强印刷复制发行行业监管
(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地区要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印刷复制发行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部资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年抽查印刷复制发行企业比例不低于20%,抽查内部资料样本比例不低于80%。重点抽查印刷企业承印验证及样本留存情况,光盘复制企业光盘模具蚀刻来源识别码及样盘报送情况,发行单位进销货清单留存情况,重大选题出版物、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情况,内部资料审批管理情况。国家新闻出版署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全国抽查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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