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官员呼吁企业重视日落复审
2005-11-02 13:01:00.0 来源:中华印刷包装网 责编:ge yan
根据国家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反映,中国近年来成功实施的18起化工反倾销案将陆续进入日落复审期,相关企业要积极协助国家调查机关来获得受保护的机会。
据介绍,自1999年12月29日首起对外反倾销案——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薄膜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以来,中国化工产业共有18起案例成功实施反倾销措施。其中,2003年以前的案例目前已进入日落复审的共7起。除聚酯薄膜案已进入日落复审法律程序并将于年底前进行终裁以外,丙烯酸酯(先后两起)、二氯甲烷、聚酯切片、涤纶短纤维、邻苯二酚等6起案件也将陆续进入这一法律程序。
日落复审即期终复审。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任何最终反倾销税均应自征收之日起5年内终止。但有关国家调查机关在5年有效期之内可以进行复审或在该日期之前由国内企业代表提出请求后复审,以根据产业损害情况决定是否必须延长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这就意味着,如果日落复审结果有利,将使国内曾遭受进口化工产品倾销的产业获得更长的市场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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