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封条“死灰复燃” 排污企业主要坐牢
2007-07-27 00:00:00.0 来源:羊城晚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今年以来,东莞市政府依法关闭了一大批排污企业,但近来环保部门发现,有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竟然“死灰复燃”。昨日,据该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陈学友介绍,对于此类打而不绝的污染企业,环保局将联合法院、供水、供电等部门,采取断水断电、冻结财产等做法,情节严重者还将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罪”,判处有关负责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法企业玩“捉迷藏”排污
去年年底,东莞市政府决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80家企业进行两个月的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关闭。截至5月份,已关闭、停产的企业有21家,并由工商部门按程序注销了其营业执照。另外,在年底前,东莞市还将分期、分批关闭200多家污染严重企业。
虽然从表面上看,这些污染源已被环保部门端掉,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部分关闭企业如同“黑门诊”一样又“死灰复燃”了。据陈学友介绍,在关闭的企业中有很多都是小造纸厂,它们大多沿用碱法、半化学法等老式生产工艺造纸,在制浆蒸煮过程中会排出大量的黑水,污染物浓度极高。由于投资小、回报大,部分不法企业主仍然与环保部门玩“捉迷藏”,在夜间重新开工生产。
“以往我们对这部分人主要是以劝说为主,但发现效果不好。一些关闭的企业主私自撕毁法院封条,买来生产设备、原材料、发电机,接上水龙头、排污管重新生产。由于环保部门对此类企业无法24小时监控,因此等到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查封时,他们已经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私下生产可追究刑事责任
在总结以往的做法时,陈学友觉得环保部门对关闭的污染企业太过“仁慈”,今后必须实施重典。“我们去年在麻涌关闭过一家小造纸厂,它‘死灰复燃’过三次,每次都是查封过后重新生产。最后我们叫上公安部门一起出动,告诉企业主要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才彻底根除了那个排污点。”
“以前的做法不但效果不好,而且对执法资源来说也是一种巨大浪费。”据其介绍,环保部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进行了协商后决定,今后环保部门将与相关部门联动执法,织成环境监管网,对涉嫌犯罪的环境案件及时向公安、检察部门移送。对实施关闭的排污企业,由供电、供水部门实施断电断水。一旦发现企业私下继续生产,将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罪”,对企业负责人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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