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博弈剑出鞘
2007-10-30 00:00:0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在激烈的商战博弈中,人们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看重法律的力量。企业角逐商海,面对挑战,敢于亮起法律之剑,伸张正义,为经营保驾护航,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真正成为职业能手,维权勇士。
下面讲几个故事,请允许隐去单位和实名,但故事是绝对的真实,希望大家从中能受到启发。
故事之一
特殊的举证
南昌市某印刷×厂是经有关部门核准为外商加工印刷品的企业,每年都能接到大批的订单,除日历、台历等印刷加工品之外,鬼钱也是其中之一,印好后原封不动地发往境外的东南亚。
一天,几个戴大盖帽穿制服的人,拿着几张“亿元”大钞的鬼钱来到该厂厂长办公室,口气十分严肃地质问厂长是怎么回事:为外商加工的鬼钱为什么流向社会?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按规定要封机罚款,追查责任……面对一连串的发问,厂长直楞楞地望着对方,光张嘴,不知说啥好。是呀,这是怎么回事?厂长也搞糊涂了,转念一想,厂里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从来也没有出过问题。这时,厂长镇静了下来,随手拿起桌上的鬼钱翻看,厂长暗想:我一定要揪出这个李鬼。于是厂长说:“这不是我厂印的,是假冒的!”对方见厂长在“事实”面前还“抵赖”,有点不高兴地说:“这明明是你们厂印的,为什么还狡辩?那好,请你给我们拿出不是你们厂印的证据来,给一个合理解释。”说完扬长而去。
望着在门口消失的身影,厂长有点儿不服气,凭什么要我们举证?是你们来查我们的,要举证也是你们举,这样不是本末倒置吗……可仔细想想也有道理,要还自己清白就必须拿出证据来,否则就得背这个黑锅,既然这样,只有背水一战。
厂长马上召集有关人员开了个紧急会议,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自己亲自负责,布置了取证工作。接下来两个专职人员深入到南昌市的街头巷尾进行调查取证,寻找卖鬼钱的流动摊贩。经过几天努力,多方打听,最后在一个摊贩处得知他们卖的鬼钱是从外地贩来的。掌握这个信息之后,马上与穿制服的人取得了联系,一同前往外地搜集证据。功夫不负有心人,举证获得成功。虽然花了几千元差旅费,终究还了自己一个清白。面对事实,穿制服的人也无话可说。
故事之二
笑不起来的订单
南昌市的××印刷厂,接到一批价值10多万元药品包装盒的印刷订单,虽然标的不大,但对于业务不景气的该厂来说,着实让他们笑逐颜开。双方很快就签好了委印合同,对方还说,只要合作得好,以后所有的东西都到该厂印刷。业务人员还很好地款待了这位财神爷。为了使客户满意,争取回头客,该厂调动了全厂的积极性,十分圆满地完成了这批任务。
当他们满心欢喜地把货送到对方单位,准备收钱的时候,意外出现了,对方以印刷质量有问题,拒绝付款。立即双方当事人就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打了一场口水战,谁也说服不了谁,结果不欢而散。
经办人员心里十分清楚,为了赶这批业务,厂里花了不少心思,举了全厂之力,质量绝对不会有问题。何况还想争取回头客呢,对方拿质量做文章,无非是想赖账,这种事在印刷行业经常会碰到。可面对印刷质量实在是口说无凭,很难说服对方。你说合格,他说不合格,争来争去争不出个结果。
他们商定后达成一致意见,决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要依法讨回公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首先要拿出质量合格的证据,自己说质量好对方根本不接受,只有请权威部门作质检鉴定,用实事说话。于是,他们向省里的行业协会求助。行业协会知道事情的原委之后,决定支持他们的维权行动,并将他们被对方否定的印刷品送往上海一家印刷产品质量检测鉴定权威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很快得出结论,产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完全是合格品,并开具了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有了合格证书他们吃了颗定心丸,打赢这场官司就更有信心了。
就在他们准备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对方不知怎样得到消息,主动上门承担违约责任,希望不要到法院打官司,货款的事协商解决。没过多久,10多万元的货款就汇到了他们账上。
故事之三
法律主持了公道
这家印刷物资公司是省里的国有公司,每天都有大量的货物进进出出,为活跃市场做出了积极努力。然而,市场经济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商品交易中的赖账现象屡有发生,一些不法之徒变着法儿骗货,还有一些印刷企业利用改制,变换企业法人的机会进行逃债。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他们亮起法律之剑,向逃债骗货的企业和个人主动进攻,依靠法律主持公道。几年来,通过法律途径为公司追讨回货款200多万元,保证了国有资产不蒙受损失。
省里一家国际技术合作公司驻深圳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找到该公司纸张分公司,要订购价值90万元的纸张代外商印刷一种书,并亮出了相关手续,在验证了所有文件之后,双方就供纸的细节进行了商定,很快就签订了供货合同。在付款方面,对方在省里的总公司作了担保,总经理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是万无一失。
就是这样完善的一个合同,偏偏在执行中出现问题。物资公司认真履行合同,源源不断将纸张发往深圳;可是对方却不按合同规定汇来货款,多次积累货款金额高达50多万元。这可急坏了经办人员,反复打电话催讨,都未奏效。起先对方还在电话中说货款马上汇出,可到后来对方干脆关机不接电话。50多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情急之下,他们想到了法律。于是,将深圳办事处及省里的总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经过法庭调查审理,确认对方总公司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法院很快作出判决,判令总公司赔付50多万元货款。无奈之下,对方总公司只好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还有一家大学印刷厂承包给了个人,而这个承包人用学校印刷厂的名誉经常到印刷物资公司赊购印刷材料,开始还能按时归还货款,取得了该公司的信任。后来,由于经营不善,企业走下坡路,这个承包人再也没有露面,玩起了失踪的把戏,欠该公司的几万元货款根本无法催讨。这时学校也决定注销这个印刷厂。在这个关键时刻,该公司毅然拿起法律武器,一纸诉状把大学印刷厂告上法庭。可法院立案后,找不到被告,传票送到印刷厂无人签收,法院第一次开庭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后来依法追究学校的连带责任,由学校去寻找承包人。第二次开庭给学校也发了传票。这样才引起了学校的重视,经过法庭调解,决定由学校支付几万元货款,才使问题得到解决。是法律主持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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