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官司打上瘾 纳思达再“犯”337案
2010-07-13 08:32:45.0 来源:IT168 责编:Victoria
- 摘要:
- 很难以想象,正是这种真空地带的产生,让很多希望便宜买好货的消费者上当,也给了早假者很大的活动空间。如果,价格低廉的兼容可以和品质上佳的原装合作,专门提供出一种新的价格区间和品质的耗材,来满足中间层用户的应用,是不是可以更好的促进耗材市场整体健康的发展呢?
【CPP114】讯:2010年6月29日,佳能就中国纳思达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激光打印机用鼓粉盒,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了337调查和诉讼,指控后者涉嫌侵犯了佳能两项打印机硒鼓专利。至此,纳思达再次于美国遭遇337指控。而算上本次佳能的指控,纳思达可谓成了“原装耗材公敌”。
当原装耗材公敌可不仅仅只是一个口号一个代称,而是要动真格的。就拿上次纳思达和爱普生的耗材官司来说,纳思达三年来的官司耗费了1500万美元,都快赶上一个公司一年的产值了。可即便如此,似乎纳思达也没有退却的意思,不仅应诉,而且还于近日,再次和佳能在337调查中,短兵相接。这不仅让众人差异:难道纳思达打高价官司上瘾了?
不得不说的337耗材案
为什么一定要打还要这么轰轰烈烈的打、长期持续的打呢?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这里先解释一下什么是337调查。
337调查:英文名称:337U.S.survey
美国“337条款”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这种不公平行为具体是指:产品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或不公平的行为进入美国,或产品的所有权人、进口商、代理人以不公平的方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该产品,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或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商标和专利权,或侵犯了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专有权,或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其他设计权,并且,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建立中。
“337条款”适用范围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337条款”调整的是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
一般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1)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该产业正在建立中;(2)损害达到了一定程度,即,损害或实质损害美国的相关产业,或阻止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知识产权方面的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也包括两个方面:(1)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2)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筹建中。
看到这里,相信您大致有些了解了。其实所谓337调查,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认为,被告通过侵犯自己专利和其他不公正手段,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并以此为由,提出控诉,这整个调查加官司,通称337案。
当然,337调查涉及的行业众多,而纳思达只是在耗材这方面,因此也可以称为337耗材调查。纳思达之所以如此多的受到原装打印商们的“追捧“,原因也非常简单――利润。
相比打印机,耗材才是最直接的消耗品,根据时下众口一词的说法,耗材的利润远远高于打印机。而纳思达干得是什么呢?就是没有原装打印商进行付费技术指导的情况下,独立生产打印耗材,并远销欧美及东南亚等多个地区。这下原装厂商们不乐意了:合着我生产了打印机,你生产更便宜的耗材,这下用户都去买你的耗材了,我得利润怎么办?
于是乎,围绕337的调查就开始了,钱、人、状纸、诉讼,大家打了个不亦乐乎。最后结果无非一个:不准碰我得蛋糕。
337案,不得不打的一场官司
你说不碰就不碰了?纳思达肯定不会这么想。于是,即便是陪上1500万美金也认了,不管输赢,纳思达也要一个结果。因为,纳思达实在是输不起。
如果拿出一个统计数字,您会更加清楚337调查对于纳思达意味着什么:目前纳思达耗材出货量已占全球兼容墨盒市场20%的份额,占全球兼容硒鼓市场10%的份额,也是唯一能进入日本市场的兼容墨盒厂家。2005年纳思达出口到欧洲的兼容耗材数量为2700万盒,出口到日本的数量为97万盒,出口到美国的数量为1400万盒。
但337调查之后到2008年,出口到欧洲的兼容耗材数量为3300万盒(增加),出口到日本的数量上升到870万盒(增加),而美国市场由于337调查的影响,销量下降至650万盒(下降)。如果不应诉,那就意味着全面失败,就不是产量下降的问题,而是全面退出市场。所以,纳思达不得不打这场官司,尽管旷日持久,尽管耗费巨资。
如果将兼容耗材和原装耗材比喻成一个天平的话,那么意味着:原装耗材销售的越多,兼容耗材销售就会越少。倒过来,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不会轻易撤出。只不过在整个局势的对比下,原装耗材更有优势。毕竟起步早、更熟悉专利标准等条规的原装厂商,已经在多个位置设置了壁垒,兼容厂商,想要在短时间内改变这种现状,能力还不及。不过,利润减少总比一点没有的好,于是,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下,以纳思达为代表的兼容厂商,目前只有通过应诉来解决问题。
当原装耗材公敌可不仅仅只是一个口号一个代称,而是要动真格的。就拿上次纳思达和爱普生的耗材官司来说,纳思达三年来的官司耗费了1500万美元,都快赶上一个公司一年的产值了。可即便如此,似乎纳思达也没有退却的意思,不仅应诉,而且还于近日,再次和佳能在337调查中,短兵相接。这不仅让众人差异:难道纳思达打高价官司上瘾了?
不得不说的337耗材案
为什么一定要打还要这么轰轰烈烈的打、长期持续的打呢?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这里先解释一下什么是337调查。
337调查:英文名称:337U.S.survey
美国“337条款”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这种不公平行为具体是指:产品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或不公平的行为进入美国,或产品的所有权人、进口商、代理人以不公平的方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该产品,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或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商标和专利权,或侵犯了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专有权,或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其他设计权,并且,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建立中。
“337条款”适用范围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337条款”调整的是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
一般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1)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该产业正在建立中;(2)损害达到了一定程度,即,损害或实质损害美国的相关产业,或阻止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知识产权方面的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也包括两个方面:(1)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2)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筹建中。
看到这里,相信您大致有些了解了。其实所谓337调查,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认为,被告通过侵犯自己专利和其他不公正手段,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并以此为由,提出控诉,这整个调查加官司,通称337案。
当然,337调查涉及的行业众多,而纳思达只是在耗材这方面,因此也可以称为337耗材调查。纳思达之所以如此多的受到原装打印商们的“追捧“,原因也非常简单――利润。
相比打印机,耗材才是最直接的消耗品,根据时下众口一词的说法,耗材的利润远远高于打印机。而纳思达干得是什么呢?就是没有原装打印商进行付费技术指导的情况下,独立生产打印耗材,并远销欧美及东南亚等多个地区。这下原装厂商们不乐意了:合着我生产了打印机,你生产更便宜的耗材,这下用户都去买你的耗材了,我得利润怎么办?
于是乎,围绕337的调查就开始了,钱、人、状纸、诉讼,大家打了个不亦乐乎。最后结果无非一个:不准碰我得蛋糕。
337案,不得不打的一场官司
你说不碰就不碰了?纳思达肯定不会这么想。于是,即便是陪上1500万美金也认了,不管输赢,纳思达也要一个结果。因为,纳思达实在是输不起。
如果拿出一个统计数字,您会更加清楚337调查对于纳思达意味着什么:目前纳思达耗材出货量已占全球兼容墨盒市场20%的份额,占全球兼容硒鼓市场10%的份额,也是唯一能进入日本市场的兼容墨盒厂家。2005年纳思达出口到欧洲的兼容耗材数量为2700万盒,出口到日本的数量为97万盒,出口到美国的数量为1400万盒。
但337调查之后到2008年,出口到欧洲的兼容耗材数量为3300万盒(增加),出口到日本的数量上升到870万盒(增加),而美国市场由于337调查的影响,销量下降至650万盒(下降)。如果不应诉,那就意味着全面失败,就不是产量下降的问题,而是全面退出市场。所以,纳思达不得不打这场官司,尽管旷日持久,尽管耗费巨资。
如果将兼容耗材和原装耗材比喻成一个天平的话,那么意味着:原装耗材销售的越多,兼容耗材销售就会越少。倒过来,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不会轻易撤出。只不过在整个局势的对比下,原装耗材更有优势。毕竟起步早、更熟悉专利标准等条规的原装厂商,已经在多个位置设置了壁垒,兼容厂商,想要在短时间内改变这种现状,能力还不及。不过,利润减少总比一点没有的好,于是,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下,以纳思达为代表的兼容厂商,目前只有通过应诉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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