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X#齰 佲衟7l鴂13C
2010-12-06 10:46:10.0 来源:-HQ/ 责编: e
- 摘要:
- (?p7iD跮??pV坦伳?苽(諎K礶萘?i羷(?錗?p7(蠇E?艁刜1
【CPP114】讯:原告:宁波某物资公司 被告:宁波某印刷公司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在采购印刷物资进行合同交易时,买卖双方要规范交易细节,用法律手段来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以免发生印刷质量事故后,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损失。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今年9月公布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宁波某物资公司与宁波某印刷公司之间因只存在口头买卖纸张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将打样的样纸进行封存,并且没有任何关于纸张质量要求的约定。最终,宁波某印刷公司不但要照常支付物资货款,还要承担对印刷买家3万元的赔偿。
纸张厚薄不一 印刷公司索赔
由于宁波某印刷公司未向宁波某物资公司支付其购买有色纸2.564吨、特种纸1.7307吨,共计4万余元的货款,宁波某物资公司于2009年3月23日向当地法院起诉了宁波某印刷公司,请求判决该公司支付货款。
宁波某印刷公司答辩并反诉称,该公司向宁波某物资公司采购纸张,其中180克荷兰白卡纸的标准为表面光滑、厚度为20丝。收到货物印刷完工后,宁波某印刷公司向客户发货,但客户在检验时发现,该印刷品纸张前、后页厚薄不一,且很明显有劣质纸张掺杂,故全部退货,要求宁波某印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宁波某印刷公司检查发现,宁波某物资公司提供的这批纸张厚度不等,且一部分纸张表面光滑,一部分纸张表面粗糙,与样册纸张完全不符。宁波某物资公司业务负责人也在问题纸张留样中予以签字。因此,宁波某印刷公司认为,宁波某物资公司提供的180克荷兰白卡纸与该公司纸样样册不一致,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请求判决宁波某物资公司向宁波某印刷公司赔偿损失3万元。
但是,宁波某物资公司辩称,其并未向宁波某印刷公司提供纸样样册,且双方并非根据该样册中180克荷兰白卡纸的标准确定合同标的物,而是宁波某印刷公司到现场看货,从货物中抽取部分纸张试印并认可后,宁波某物资公司才向其发货,提供的180克荷兰白卡纸不存在质量问题,请求驳回宁波某印刷公司的反诉请求。
样纸未经封存 供货标准无从确认
法院认定双方有三大争议焦点:一、宁波某物资公司提供的180克荷兰白卡纸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二、宁波某印刷公司提出的纸张厚薄问题是否导致了印刷色差、套印质量问题;三、如存在质量问题,该问题导致损失的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让该案变得复杂不易判定的是,双方只存在口头买卖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将打样的样纸进行封存。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