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古籍成盗版印刷重灾区 维权支出远超盗版赔偿
2012-08-15 09:34:50.0 来源:北京日报 责编:王岑
- 摘要:
- 一批原本日日与古书为伴、恍若生活在唐宋的古籍整理人士,倏忽之间又被拽回到了现代。
【CPP114】讯:一批原本日日与古书为伴、恍若生活在唐宋的古籍整理人士,倏忽之间又被拽回到了现代。
“本来,我们有笔有纸有古书,生活也就够了,可日渐猖獗的数字盗版,已经控制我们的根了!谁都可以扫描我们的东西,我们就甭想生存下去了!”谈及惨遭盗版侵袭的古籍整理行业,中华书局副总编辑顾青揪心地说。
经典古籍成盗版重灾区
中华书局新整理的古籍图书,遭遇数字盗版的方式无外乎两种:有人将图书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网站上,供人随意下载和使用;更有甚者,一些文化公司未经书局授权,便将其图书录入或扫描成电子版,做成光盘、数据库、数字图书馆等不同形式的数字产品,进行公开销售。
顾青不无忧虑地说,中华书局几乎所有的新整理古籍,目前都能在网上找到PDF版本。另外,在这些数量达两千多种的古籍整理作品中,约有30%的图书,未经中华书局许可,均已被一些文化公司改头换面,做成了数字产品。
在各类新整理古籍作品中,经典古籍是数字盗版的重灾区。点校本“二十四史”、《论语》、《孟子》、《庄子》、《全唐诗》、《楚辞》等经典图书,销量最大,盗版问题也最为严重;相对生僻的古籍,由于只有专业人士阅读,盗版公司还未涉足。
据记者电话调查,除了中华书局,包括中国书店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凤凰出版社在内的20多家古籍出版社,都不同程度地遭遇盗版侵袭。“这种情况自2001年起就开始出现,近年来,随着数字、网络技术越来越普及,数字盗版现象愈演愈烈。”中华书局长期关注数字盗版现象的法律顾问任海涛说。
数字盗版硬伤多
对于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归属,《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有明文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盗版古籍图书不仅侵犯了整理者的权益,而且硬伤还特别多,对读者也不负责任。”任海涛指出,古籍原本篇章较乱,且并无标点,整理者为其重新编定秩序,并进行标点、注释和翻译,这些都带有很高知识含量。然而,很多文化公司为规避盗版嫌疑,在制作数字产品时擅自改动底本,反倒将善本变成了劣本。他举例说,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第一》中,正版原文是“公闻攸来,跣出迎之,抚掌笑曰:‘(子卿远来,)[子远,卿来,]吾事济矣。’”其中圆括弧内是原文,方括弧内是整理者校后内容。“‘二十四史’近4700万字,我们不敢保证处处都检校得完美无瑕,所以才正误并排。但盗版作品却删掉原文,只保留校后内容,这种擅动底本的做法,违背了古籍整理的基本规律。”
任海涛还透露,在正版作品中,整理者总会在文后附上校勘记,介绍校勘依据、出校原则及对校文处理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这就好比解应用题,不能只写答案、不写解题过程,但所有的盗版作品都拿掉了校勘记,这样一来,后人读到这里,只能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
维权支出远超盗版赔偿
虽然古籍整理作品版权受法律保护,但要借此与盗版抗衡,其实并不容易。“一个尴尬的事实是,我们的维权支出,要超过我们从盗版方所获得的赔偿。”任海涛说。
在向法律机关寻求司法保护时,他们通常会贴进去三笔费用:发现侵权产品后,首先得购买它们,而这些产品定价都非常高,动辄千元、万元;紧接着,在请公证处做证据保全时,网络证据保全的花销约在1万元左右,实物证据保全,也在1500元到3000元之间;而诉诸法庭、外聘律师时,一起最普通的知识产权案件,律师收费也在1万元以上。
“2010年,《康震评说苏东坡》被盗版侵权一案,我们维权的实际支出就在2万元左右,而盗版公司最后的赔偿,却只有1.5万元。”任海涛介绍,自2002年起,中华书局胜诉的数字盗版案件有37起,其中大多数收支持平,收不抵支的情况也不时发生。顾青指出,违法成本过低、执法成本过高,是很多公司敢于明火执仗地盗版古籍整理作品的重要原因。
“本来,我们有笔有纸有古书,生活也就够了,可日渐猖獗的数字盗版,已经控制我们的根了!谁都可以扫描我们的东西,我们就甭想生存下去了!”谈及惨遭盗版侵袭的古籍整理行业,中华书局副总编辑顾青揪心地说。
经典古籍成盗版重灾区
中华书局新整理的古籍图书,遭遇数字盗版的方式无外乎两种:有人将图书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网站上,供人随意下载和使用;更有甚者,一些文化公司未经书局授权,便将其图书录入或扫描成电子版,做成光盘、数据库、数字图书馆等不同形式的数字产品,进行公开销售。
顾青不无忧虑地说,中华书局几乎所有的新整理古籍,目前都能在网上找到PDF版本。另外,在这些数量达两千多种的古籍整理作品中,约有30%的图书,未经中华书局许可,均已被一些文化公司改头换面,做成了数字产品。
在各类新整理古籍作品中,经典古籍是数字盗版的重灾区。点校本“二十四史”、《论语》、《孟子》、《庄子》、《全唐诗》、《楚辞》等经典图书,销量最大,盗版问题也最为严重;相对生僻的古籍,由于只有专业人士阅读,盗版公司还未涉足。
据记者电话调查,除了中华书局,包括中国书店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凤凰出版社在内的20多家古籍出版社,都不同程度地遭遇盗版侵袭。“这种情况自2001年起就开始出现,近年来,随着数字、网络技术越来越普及,数字盗版现象愈演愈烈。”中华书局长期关注数字盗版现象的法律顾问任海涛说。
数字盗版硬伤多
对于古籍整理作品的版权归属,《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有明文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盗版古籍图书不仅侵犯了整理者的权益,而且硬伤还特别多,对读者也不负责任。”任海涛指出,古籍原本篇章较乱,且并无标点,整理者为其重新编定秩序,并进行标点、注释和翻译,这些都带有很高知识含量。然而,很多文化公司为规避盗版嫌疑,在制作数字产品时擅自改动底本,反倒将善本变成了劣本。他举例说,在《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第一》中,正版原文是“公闻攸来,跣出迎之,抚掌笑曰:‘(子卿远来,)[子远,卿来,]吾事济矣。’”其中圆括弧内是原文,方括弧内是整理者校后内容。“‘二十四史’近4700万字,我们不敢保证处处都检校得完美无瑕,所以才正误并排。但盗版作品却删掉原文,只保留校后内容,这种擅动底本的做法,违背了古籍整理的基本规律。”
任海涛还透露,在正版作品中,整理者总会在文后附上校勘记,介绍校勘依据、出校原则及对校文处理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这就好比解应用题,不能只写答案、不写解题过程,但所有的盗版作品都拿掉了校勘记,这样一来,后人读到这里,只能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
维权支出远超盗版赔偿
虽然古籍整理作品版权受法律保护,但要借此与盗版抗衡,其实并不容易。“一个尴尬的事实是,我们的维权支出,要超过我们从盗版方所获得的赔偿。”任海涛说。
在向法律机关寻求司法保护时,他们通常会贴进去三笔费用:发现侵权产品后,首先得购买它们,而这些产品定价都非常高,动辄千元、万元;紧接着,在请公证处做证据保全时,网络证据保全的花销约在1万元左右,实物证据保全,也在1500元到3000元之间;而诉诸法庭、外聘律师时,一起最普通的知识产权案件,律师收费也在1万元以上。
“2010年,《康震评说苏东坡》被盗版侵权一案,我们维权的实际支出就在2万元左右,而盗版公司最后的赔偿,却只有1.5万元。”任海涛介绍,自2002年起,中华书局胜诉的数字盗版案件有37起,其中大多数收支持平,收不抵支的情况也不时发生。顾青指出,违法成本过低、执法成本过高,是很多公司敢于明火执仗地盗版古籍整理作品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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