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有点矫枉过正
2014-03-05 11:43:00.0 来源:华声在线 杨国栋 责编:luopng
- 摘要:
- 广州立法限制过度包装,防止奢侈浪费,出发点不错,但实行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的机制,则有点矫枉过正。
【CPP114】讯:3月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其中首次提出,在广州销售的商品,将实行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的机制,并为相关企业设置了缓冲期,将在《暂行办法》公布之后的6个月实施。
广州立法限制过度包装,防止奢侈浪费,出发点不错,但实行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的机制,则有点矫枉过正。毕竟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商品也不可能完全没包装,“裸装上阵”。何况很多商品的包装不只是为了好看与提高档次,也有保鲜、防挤压、方便运输的作用。
如果将商品与包装强行分开销售,且不说可能造成商品损坏或变质、影响运输,也会给销售带来麻烦。要是厂家没有把商品与包装分开运输,那还要找人拆开包装。但很多商品的包装一旦拆开,根本无法复原,好好的一手货极有可能因此成了二手货,影响商品的销售价值,也可能因此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欲。
对一些名牌产品的生产商来说,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还会使原本商品包装上的防伪措施失效,让消费者分不清什么才是正版产品。销售商也可能偷梁换柱,用假货换走正品,结果等于助长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
鉴于这一规定只是地方政府规章,其影响范围只在广州一地,很难想象全国的生产厂商都会主动遵守这一规定。进口商品就更不可能专为广州市场“量身定制”了。如果缓冲期满之后,仍无人理睬该规定,广州市政府是否要对违反这一办法的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罚款?如果因此导致外地商品都不愿进入广州市,又该怎么办?如此影响重大的决定,在正式通过前,是不是应广泛征求下民意,特别是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意见呢?
4日,傅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提高立法质量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强调的方向,而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参与我们的立法则是措施之一。不管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出台前都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注重可操作性,不能总是闭门造车。毕竟参与立法的专家学者和官员不是对所有情况都很清楚的全才,对法规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意外”极有可能估计不足。如果因为考虑不周,导致法规无法实施或被公众变相抵制,不仅立法意图无法实现,也会使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大打折扣、政府形象严重受损,更不利于普法宣传教育。
- 相关新闻:
- ·女生把卫生巾卖进男生宿舍 还推出大礼盒包装 2014-03-05 11:40:00.0
- ·过度包装将遭重罚部分企业表示“欢迎” 2014-03-05 11:36:15.0
- ·西安晚报:包装要简朴消费观先简朴 2014-03-05 11:32:57.0
- ·美素佳儿换个包装“顶风”涨价一成 2014-03-05 11:29:25.0
- ·广州日报:茶叶白酒化妆品最爱“豪华包装” 2014-03-05 11:13:57.0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