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新税法为内资印企送红包
2008-01-03 00:00:0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法律法规原文】
新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新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新税法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利好四:环保节约型印企可减免税
【相关解读】
上述各条,新税法的实施条例都做了具体的解释。此外,与之相配套的优惠目录今后将陆续出台。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曾在第三届文博会上提出要“建设环保节约型印刷业”,并将“消除印刷业对环境的污染和印刷产品对接触者身体健康的损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原材料的消耗”作为中国印刷业发展的重要目标。
他指出,“十一五”期间,中国政府将坚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鼓励印刷企业应用环保绿色油墨,鼓励推广数字印刷技术,节约生产中的纸张等原辅材料的损耗,鼓励引进低能耗、低污染的外商投资印刷项目,推动节约、环保型印刷的大力发展。
有了国家主管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印刷企业应该在节能环保方面有所作为,尽量使用配套优惠目录中的产品,争取这方面的税收优惠。
【法律法规原文】
新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利好五:小型微利印企享受20%低税率
【相关解读】
何春亮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优惠税率的规定尤其值得业界关注,很多小型印刷企业有望享此优惠。据中国税务报报道,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条例中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界定为30万元,是经过认真测算的,按此标准,将约有40%左右的企业适用20%的低税率。40%的比例应该也适用于印刷业,因为印刷企业的进入门槛比较低。何春亮说,无论对现有小型印刷企业,还是对即将成立小型印刷企业的投资者,这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政策。
关于条例中规定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中对印刷行业有明确的规定,62种技术比较落后的工艺和设备被列入禁止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