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对大超市偷换食品标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2013-08-05 13:51:39.0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编:钱莹
- 摘要:
- 3日上午,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局联合约见了北京15家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代表,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冀玮说,近期媒体报道了超市偷换到期鲜肉食品标签等行为,即日起至8月底,北京市将对此开展专项整治,各大超市必须对重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主动整改。
【CPP114】讯:“大型连锁超市和食品卖场等,主观有意识地将到期食品的生产标签更换,一律按最高限处罚。”3日上午,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局联合约见了北京15家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代表,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冀玮说,近期媒体报道了超市偷换到期鲜肉食品标签等行为,即日起至8月底,北京市将对此开展专项整治,各大超市必须对重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主动整改。
换标签被疑业内“潜规则”
换标签被疑业内“潜规则”
消费者田女士近期向媒体反映,自己无意中发现,京客隆一家超市销售的当天将到期的鲜肉,第二天生产日期和包装被“翻包”,即重新更换了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北京电视台生活栏目的记者,在当天到期的鲜肉和排骨中做了“记号”,插入一小段粉丝。第二天,这些本该被下架处理的鲜肉和排骨,保质期果然被延后,重新包装后又出现在超市冰柜中。
京客隆偷换食品包装,已不是第一回。今年6月,就有记者暗访发现了同一问题,而当时通州工商部门对京客隆进行查处后,超市负责人曾表示:“事件只是超市员工擅自违反操作规程的个人行为,但超市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违规操作的员工进行处罚,并马上进行自查整改。”
生鲜肉改日期是超市“潜规则”。一位在超市做行政管理的知情者表示,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当天新肉,销量才能好。而那些时间较长、不新鲜的肉,有的被促销处理,还有的被绞成肉馅。此前,也曾有多家外资大超市因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受罚。
严重违规将清出北京市场
“在偷换食品标签的问题上,没有个人问题,都是企业行为。”冀玮表示,有的企业强调偷换食品标签是个人行为,但是,我国《食品安全法》早已明确,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因此,出现类似的问题,执法人员都将向企业进行追责,“实现连续的责任追究,直至企业的董事长等高管人员,形成高压态势。”
北京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局副局长张风平对包括家乐福、京客隆、稻香村、卜蜂莲花、物美等15家企业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一个人。不少消费者说,如果大型连锁超市都不能放心购买,我们还能上哪儿买东西?“经营者要从内心深处真正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广大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是零容忍态度。因此,各企业要将食品安全问题当做头等大事,要将企业发展、企业管理和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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