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洗白10亿级别财务造假 上交所将纪律处分
2014-08-27 09:39:10.0 来源:证券时报 责编:徐赳赳
- 摘要:
- 一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揭开了博汇纸业季报、半年报虚假陈述的面纱。
【CPP114】讯:一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揭开了博汇纸业季报、半年报虚假陈述的面纱。
在2006年监管机构严厉打击大股东占款现象后,博汇纸业成为A股市场中大股东占资累计超百亿的罕见个案。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3.3等相关条款,博汇纸业早在年报披露当日即应停牌,并被处以风险警示等措施。
对此,上交所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关注到上述重大会计差错和定期报告虚假记载问题,并已启动相关纪律处分程序,待相关程序履行完毕会及时向市场公开。”
占款严重违规
博汇纸业控股股东为博汇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杨延良,而杨延良同时担任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天源热电为博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月24日,博汇纸业延迟近2个月披露的2013年年报显示,大股东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博汇纸业资金,期间发生额134亿元、期末余额21.9亿元,其中天源热电一家发生额就达112亿元。
记者注意到,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条款规定,博汇纸业应被予以停牌或处以其他风险警示,不过公司自年报披露后一直正常交易。
上交所上述规定称,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其中第五项为,“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
规定还明确指出,一旦出现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及时向上交所报告,提交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并申请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事实发生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交所在收到公司报告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此,上交所向证券时报记者回函称,发现博汇纸业大股东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后,于6月24日当天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算和确认过程、当前余额及后续解决措施等发布专门的临时公告。
在2006年监管机构严厉打击大股东占款现象后,博汇纸业成为A股市场中大股东占资累计超百亿的罕见个案。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3.3等相关条款,博汇纸业早在年报披露当日即应停牌,并被处以风险警示等措施。
对此,上交所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关注到上述重大会计差错和定期报告虚假记载问题,并已启动相关纪律处分程序,待相关程序履行完毕会及时向市场公开。”
占款严重违规
博汇纸业控股股东为博汇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杨延良,而杨延良同时担任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天源热电为博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月24日,博汇纸业延迟近2个月披露的2013年年报显示,大股东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博汇纸业资金,期间发生额134亿元、期末余额21.9亿元,其中天源热电一家发生额就达112亿元。
记者注意到,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条款规定,博汇纸业应被予以停牌或处以其他风险警示,不过公司自年报披露后一直正常交易。
上交所上述规定称,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其中第五项为,“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
规定还明确指出,一旦出现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及时向上交所报告,提交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并申请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事实发生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交所在收到公司报告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此,上交所向证券时报记者回函称,发现博汇纸业大股东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后,于6月24日当天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算和确认过程、当前余额及后续解决措施等发布专门的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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